公章私谋“谋”来了处分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0日 12:45 打印

  2019年3月5日,南丹县纪委接到群众实名举报,反映芒场镇幕麻村委主任黄炳河涉嫌挪用该村2018年度队长工资及绩效奖金、保洁员工资等问题。3月6日,南丹县纪委将此问题线索转交芒场镇纪委处置,收到线索后,芒场镇纪委对问题线索进行了初核。


  黄炳河负责联系幕麻村12个队,芒场镇纪委调查组成员走访了12个队的队长和保洁员。


  “请问,你领到这半年的队长工资了吗?”芒场镇纪委书记张玲询问某队队长。


  “你们来得正好,我正要跟你反映,我打过电话给村委主任黄炳河,说我的工资怎么那么久还没得,他推三阻四地不回答我。直到2018年大年三十晚我去他家索要,他才把钱给的我。你们可以去问问其他队长,我也听他们多次反映说自己没有得到工资。”郁某说到。


  “你是队里的保洁员吧?请问你2018年上半年的保洁费领到手了吗?”


  “真没有,我还想着,再不给保洁费,我可不干了。”


  笔录都要到了之后,调查组同志又去核查了村委的对公账户,在银行查询后发现,2018年的村委办公经费都是黄炳河领取的,总共11539元,然而在村委的财务登记簿上,却没有入账记录。


  调查组最终找到了黄炳河,他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纪事实。


  2017年10月13日至2019年2月3日期间,利用担任幕麻村主任主任职务之便,私下拿公章、个人私印等材料,先后4次从巴平信用社支取了幕麻村2017年保洁员工资、2018年上半年队长工资、2018年上半年保洁员工资、村委工作经费。在领到队长和保洁员工资后并没有如数发给相应的队长或保洁员,也没有交给村委入账,而是暗中扣留部分队长、保洁员的工资留为己用。先后克扣经费共计34003元(其中,队长工资、队长绩效和保洁员工资是22464元,村级办公费和其他工作经费11539元)。


  黄炳河作为幕麻村村委主任,利用职务之便,公章私谋,私下支取幕麻村各村民小组长、保洁员及村委工作经费后并没有及时如数支付给相关人员,而是挪为己用,挪用资金达34003元,其行为在当地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2019年7月15日,黄炳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河池市纪委监委 王英睿)
 

 

 

 

编辑:彭梁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