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公布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阶段性工作成果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来宾市纪委监委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按照上下联动的要求,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推动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50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8人,组织处理313人。各职能部门查处各类违法案件501起,整改突出问题74个,建章立制41项。通过集中专项整治,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切身利益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现将有关工作成果公布如下:
一、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解决困难群众教育、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突出问题
解决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孩子辍学问题。市、县两级政府、教育部门加强研究部署,组织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开展大排查、大劝返、大宣传、大帮扶活动,截止2019年12底,全市失学辍学248人,比9月底减少449人,其中建档立卡户学生无人辍学,比9月底减少 140人。
解决贫困地区乡村缺医疗卫生机构、缺合格医生问题。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全市74个乡镇卫生院、724个政府办村卫生室建设全部达标,配置“村医通”715台,实现就医拿药医保直接结算。新注册、审核、备案乡村医生819人,各乡镇卫生院均配备有执业(助理)医生,各政府办村卫生室均配备有合格医务人员。全市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毕业履约43名,新招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60人、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医学生159人。截至2019年12月20日,全市367801人应参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共为29658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办理“2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卡”。
保障贫困群众基本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问题。全市2018-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7995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7512户),2019年6月底已全部竣工。新调整的2019-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3360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929户),利用租(借)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623户,截至2019年12月18日,忻城县4类人员和其他县(市、区)建档立卡户已竣工1968户,利用租(借)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633户,均已超额完成;除忻城县以外的3类人员已开工1442户,占任务数的101.2%。截止2019年12月底,全市饮水安全战役项目完工150处,完工率100%,完成投资5560万元,受益人口5.22万人,巩固提升受益贫困人口1.19万人,解决饮水安全不达标贫困人口126人。
二、聚焦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保障群众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强监管执法,端掉生产有毒有害食品黑窝点1起;查处经营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肉类案7起,没收未经检验检疫猪肉118.3吨;查处违规运输冷冻肉品案1起,无害化处理涉案冷冻肉品11.4吨;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校园食品等质量安全抽样检测,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58起,罚没款173.3万元;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2852家,限期整改13家,立案3起;侦办食药环类犯罪案件28起,刑事拘留63人,逮捕52人,移送起诉66人;查处乱丢弃病死猪案3起,行政拘留3人。
整治“医疗乱象”。大力打击非法行医、违规采购药品等行为,整治个别机构坐诊不正常、挂空诊、分解虚报门诊人次、套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等问题。全市共查处各类卫生违法案件431起,罚没款126.873万元。打击欺诈骗保行为,通过专项检查发现82家定点医药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违规违约行为,涉及金额60.13万余元,医保部门拒付违规金额83.69万元,暂停医保服务协议24家;督促全市130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有92家涉嫌违规行为,涉及金额146.64万元。
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严厉打击在红水河、柳江、黔江等非法采砂行为,立案7起。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9个问题中基本完成整改6个,交办的122件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件,已完成整改80件;自治区重点督办22个江河湖库“四乱”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全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自查发现的306个江河湖库“四乱”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20件,罚款227.38万元;侦办环境类犯罪案件19起,刑事拘留20人,逮捕7人,移送起诉17人,查处环境违法行政案件4起,行政拘留6人。解决了某石场粉尘污染大、某混凝土搅拌站噪声污染等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城区KTV、酒吧、夜宵摊、建筑工地等噪音污染问题也得到有效遏制。
三、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最直接、最现实利益
解决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低保问题。将全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2018年的每人每年3600元提高每人每年4500元,增长25.0%;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由2018年的214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30元以上。截止2019年12月底,全市农村低保对象11.2万人、非贫困县农村低保对象8.38万人、农村低保对象覆盖率4.44%,贫困县农村低保对象2.83万人、农村低保对象覆盖率7.49%。积极筹措资金,按时足额发放低保资金,1-12月累计发放农村低保112.71万人次26965.05万元。
开展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治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发现2017年违规问题金额722.5万元,已整改金额608.26万元;发现2018年违规问题金额4513.1万元,已整改3977.89万元。解决了金秀县住建局2018年改厨改厕资金未及时发放问题,56.7万元资金已发放到农户账上。
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烂尾楼”“烂路”“断头路”、出行难等问题。协调盘活“烂尾楼”8处,查处一房两卖等违规销售行为2起。打通城区“断头路”6条,完成小街小巷道路硬化26条1.3万平方米;新改建农村公路330公里,建制村实现100%通硬化路,竣工贫困村屯道路硬化166条316.7公里,农村道路“畅返不畅”整治工程8条36.4公里已全部完工。全市91个村屯公共照明项目、137个村级组织公共服务项目也已全部完工。
着力提高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取消行政许可等事项10项,承接行政许可事项3项,新增行政许可事项2项,调整行政许可事项49项,新增中介服务事项8项。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水电气报装、工程建设受理、公积金提取等业务受理专窗,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目前,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100%,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的比例95.9%,企业开办实现2小时内办结,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行政许可类事项审批提速达到89%以上。
整治驾校、车检企业乱收费行为。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驾校、机动车检测企业开展了专项检查,严格要求明示收费标准,严禁捆绑收费,并公布监督电话。查处4家车检企业违规收费行为,向916名消费者清退多收的费用18.3万元,罚没款190.6万元。
四、聚焦监管漏洞和工作薄弱环节,建立健全一批制度机制
建立来宾市义务教育保障战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教育、公安和扶贫部门等“控辍保学”联合工作机制。制定《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完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专户,严格管理,封闭运行,确保专款专用。编制《来宾市大石山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规划》,将农村饮水安全战役、大石山区农村饮水安全大会战、忻城县农村饮水安全攻坚战一体部署,统筹推进。下发《来宾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提高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水平和审批效率。下发《来宾市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开办重点指标百日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来宾市水电气业务“一事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宾市行政审批中介超市管理暂行办法》《来宾市行政审批中介机构考评细则 (试行) 》等,提高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杜绝“吃拿卡要”等问题。市法制办、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制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进一步遏制食品、药品犯罪行为。制定《来宾市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并严格执行。(来宾市纪委监委)
编辑:严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