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监督首责 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5日 15:35 打印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专设一部分,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出部署,监督一词在《决定》中出现52次,体现了党中央将监督工作纳入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战略考量。邕宁区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学习贯彻新部署新精神,认真履行监督首责、监督专责,把监督挺在前面,力量向监督倾斜,责任向监督压实,使监督更加精准有序、有力、有效。

 

  攥指成拳,凝聚合力,一体推进“四位一体”监督体系。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四位一体”监督体系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派驻机构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逐步形成和完善的制度体系,是党和国家进行自我监督的比较规范、行之有效的体制架构,必须一以贯之坚持。面对城区和乡镇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人手短缺的“瓶颈”问题,邕宁区纪委监委打破科室的界限、打破委机关和派驻机构巡察机构的区别,通过“一次一组建、一事一授权”的方式,组建综合督查队伍,形成监督合力。邕宁区进一步完善监督执纪、监督执法和审查调查制度流程,促进纪律监督和监察监督深度融合,打通“中梗阻”和职能重叠交叉的问题,形成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相互配合的“工作闭环”。为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常驻不走的巡察组”作用和巡察的“利剑”作用,巡察期间,派驻机构参加巡察动员、培训、进驻和巡察反馈,为巡察组提供日常监督结果,有时还配合巡察组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巡察结束后,巡察机构又适时参与派驻机构日常监督,将巡察整改作为派驻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实现监督队伍互联、问题线索互通、监督成果共享、问题整改共治。

 

  织密织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督网络。监督工作仅仅依靠纪委监委还不够,从横向看,还要发挥系统各领域“抓系统、系统抓”的积极性,从纵向看,也要发挥村社区自治组织和社会监督的独特优势,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全员监督”局面。邕宁区加强对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扶贫领域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责单位、民生领域关键部门的“监督的再监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专项整治推进会、问题线索研判会议,倒逼各单位各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主抓责任。针对此前部分扶贫成员单位问题线索“零移交”的问题,发放监察建议书,19个单位均消除了“零移交”,累计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21件,立案4人。镇、村两级组织离老百姓的距离最近,具有懂方言、通民情的独特优势。邕宁区组建5个片区工作组,城区和镇纪委开展联合督查、联合办案。各镇纪委组织各村廉洁工作站开展“一月一主题、一季一重点”监督活动,开展扶贫领域“一卡通”专项整治,对镇、村、坡的民生项目惠民资金的进行“保姆式”跟踪督查,打通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

 

  丰富监督的形式和载体,提高监督实效。监督工作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实在的,应立足于保障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立足于确保权力公开公正透明运行,立足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合理利益和诉求。要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切实把党和国家治理监督效能转化为推动各地各部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强大动能,转化为老百姓可感知可评判的获得感幸福感。今年以来,邕宁区针对“书记领航担使命”活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巩固“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成果、创建旅游特色名县等工作开展“综合督查”3批次,减少督查的次数,提高督查的精度。对审批权限多、业务范围广、资金流量大的教育、民政、卫生等关键领域要害部门进行集中抽查,围绕民生热点难点痛点开展“点穴监督”。对龙岗新区开发建设涉及的征地拆迁任务重、信访矛盾积案多的镇和单位,逐案过筛、逐村过滤,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靶向督查”。运用信息数据比对技术,主动排查党员领导干部、村“两委”干部及其家属违规享受扶贫政策、违规申领惠民资金等问题,围绕财政专项资金发放管理关键环节开展“大数据监督”。深入开展覆盖全城区残疾人等级评定及补贴审核发放的“专项督查”,发现了40多条已死亡残疾人继续发放补贴的疑似问题线索,立案3人,以残疾人补贴整治“小专项”助推扶贫领域治理“大专项”。(邕宁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副主任、代主任 曾之晖)

 

 

编辑:唐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