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区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2日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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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自然资源局用地股科员范广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8年6月至7月间,南宁市国土资源局青秀分局用地股在受理广西桂锦祥投资有限公司申报的村民回建项目用地审批材料时,需补充相关资料,时任科员的范广晨与该公司报送材料中预留的联系人徐某取得联系,之后范广晨分别于2018年中秋节前夕、2019年1月29日春节前夕收受徐某送给的一盒价值约500元月饼和两瓶郎酒及徐某通过微信转账人民币2000元。2019年9月30日,范广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将违纪款人民币退出上缴国库。(青秀区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