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9日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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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城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原副站长王福超不认真履职的问题。2012年12月,时任古城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站长王福超在对古城镇盘龙村大陂队陈XX户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房屋验收过程中,不认真履行验收职责,在陈XX户的房屋仅建地基的情况下,便验收通过,致使陈XX户违规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8212元,造成国家资金流失。2019年8月,王福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良田镇龙口村委会计生专干李家权优亲厚友的问题。2012年底,李家权在协助政府办理本村低保工作中,以与其弟共同生活的母亲谢X均为户主,通过向其他村干部打招呼的方式,为其母亲及其弟的儿子谋取2013年至2016年3月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8356元。且在2015年至2016年6月全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中未主动向组织交代其亲属领取农村低保问题。2019年5月李家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陆川县纪委监委)
编辑:唐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