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三个坚持”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8日 10:54 打印

“李轶聪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为开设赌场团伙通风报信,充当开设赌场团伙的‘保护伞’……2019年6月,李轶聪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违法所得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李家先利用其担任古城镇八角村主任职务的影响,目无法纪、胡作非为,伙同他人在其担任村主任的村屯内开设赌场,为其参股的赌场提供庇护……2019年9月,李家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责令辞职,其涉嫌行贿犯罪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近期,陆川县纪委监委先后通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在群众中引发强烈反响。

 

2019年以来,陆川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以“三个坚持”为抓手,加大查办力度,对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一查到底,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县范围内持续亮剑。

 

坚持多方摸排,全面深挖彻查。严格落实“三双五强化”工作机制,联合县政法委、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等部门形成扫黑除恶工作合力,强化密切配合、信息共享。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为重点,对全县2013年以来已办结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逐案过筛,仔细查找问题线索。构筑来电、来信、来访、网站“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倡导群众积极参与监督。2019年以来,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收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73条,其中县政法机关移送问题线索28条。

 

坚持一案三查,重拳打“伞”破“网”。以“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腐必肃、有‘伞’必打”为原则,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严查快处,由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全程参与查办,紧盯上级交办、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全面统筹协调,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同时,以问题为导向,加大倒查力度,对监管失责、不作为、慢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追究部门监管责任。如,2019年4月在查处清湖镇非法采砂“保护伞”问题时,对清湖镇政府分管国安站副镇长履职不力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019年以来,陆川县对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立案7件7人,结案5件5人,给予党务政纪处分3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2人。

 

坚持以案促改,推进“三不”机制。在推动源头治理上聚焦聚力,注重通过“打伞破网”形成强烈震慑。突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求各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在被监督单位通报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强化标本兼治,督促案发单位及时召开案件剖析大会,分析问题原因,查找制度漏洞,狠抓落实整改。2019年以来,已通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4起6人,各镇各单位召开案件通报会和案件剖析会约90多场次,着力实现惩打“伞”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陆川县纪委监委 杨霜霜)

 

 

编辑:严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