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突出三个重点 持续发力纠治“四风”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0日 11:36 打印

  “兴宁区五塘镇西龙村委副主任谢体喜未按照规定请示、申报办理婚宴事宜,为女儿超标准操办婚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近日,兴宁区纪委通报曝光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为打好纠治“四风”攻坚战、持久战,今年以来,兴宁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整治力度,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例,释放出坚定不移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
  

  突出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推动监督常态化。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会同城区机关后勤中心、财政、审计、人社、税务等部门,对公务用车管理、“三公”经费使用、津贴补贴发放、“三公”消费发票信息等情况进行抽查,形成监督合力。组织城区纪检干部通过实地检查、电话抽查、走访群众等方式,重点督查城区各单位服务窗口工作作风、上班纪律、扶贫工作作风等情况。今年以来,累计出动85人次开展8轮明察暗访,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8个。
  

  突出查处问题强震慑,保持惩治高压态势。结合“私车公养”专项整治、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立案6件,党纪政务处分3人;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立案14件,党纪政务处分9人。
  

  突出深化标本兼治,做好“后半篇文章”。充分利用文件通报、报纸、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四风”问题反面案例。今年以来,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批次2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8批次23人。组织开展廉政课堂、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系列活动,覆盖城区党员干部近6000人次,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持续绷紧纪律之弦。以主题教育为契机,从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入手,督促职能部门制定完善城区平台公司商务接待、招商引资接待、公务差旅、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因公出国(境)、办公用房管理等7个方面的制度规定,编密制度笼子。(兴宁区纪委监委 陈晨)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