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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0日 11:26 打印

  兴宁区五塘镇西龙村委副主任谢体喜嫁女时超标准摆酒席问题。2018年10月21日,五塘镇西龙村委副主任谢体喜为二女儿操办婚宴时,未按照《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请示、申报办理婚宴事宜,在龙头坡家中摆酒席23桌,超标准操办婚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0月,谢体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兴宁区纪委监委)

 


 

编辑:韦光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