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9日 09:43 打印

  昭平县北陀镇林业站违规账外收受企业检尺费、设计费返还款和发放津贴福利问题。2014年8月至2017年1月,北陀镇林业站违规账外收受县远大营林投资有限公司伐区设计费返还款共计37100元,用于林业站的各项公用开支;违规账外收受市森标林业咨询有限公司检尺费返还款共计189111元,除用于站里各项费用开支80201元外,剩余108910元以补贴名义发放给站里干部职工,其中站长林发能分得17238元,副站长卢发良分得17236元,职工罗军基分得17234元。2018年5月,林发能、卢发良、罗军基三人将违纪所得退缴至县廉政账户。2019年8月,林发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卢发良、罗军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昭平县纪委监委)

 


 

编辑:韦光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