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严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通报曝光9批41人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3日 18:22 打印

“2016年11月至2018年5月间,华隆公司在为隆林各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城西安置点工程的施工人员购买平安建筑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时,周卓军作为审批负责人,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明知公司购买保险的行为违规和资金拨付明显不符合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仍在审批材料上签字,造成国家扶贫资金损失达908203.78元。2019年6月,周卓军受到政务记过处分;2012年至2018年,陆文明在保管介廷乡马窑村李家队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金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李家队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金22734.57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19年7月,陆文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这是近日隆林各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发文通报曝光的两起比较典型的案例。

 

今年以来,隆林结合各级巡视督查反馈问题,聚焦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狠抓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明显。

 

隆林县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内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岗双责”,加强各级各类巡视、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把抓好整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坚持主动认领,助推整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注重抓小抓早,强化提醒教育。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扶贫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话提醒、约谈等方式,做到早发现、早提醒。同时,加强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进一步强化帮扶领导干部责任担当意识,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对违纪违法问题,隆林县深挖案源,严肃查处,并通过以案明纪,强化警示教育。结合身边案例,教育警醒干部进行深入的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查找在扶贫领域方面存在的问题,增强领导干部扶贫工作纪律、廉洁自律意识。

 

隆林纪委监委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挖细查问题线索,严把案件质量关口,监督精准、执纪精准、问责精准。截至目前,共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76条,立案查处97件,结案4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1人,组织处理4人,通报曝光9批41人。(隆林县纪委监委 周惜敏  龙洌)

 

 

编辑:唐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