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时刻拧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螺丝钉”
近日,广西通报了两起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饮酒、造成不良影响的典型案例。从通报的情形看,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完全不顾有关规定和要求,接受服务对象宴请、违规饮酒,本身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而酒后在办公场所举止不端、酒后失态,造成不良影响,这是错上加错。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违法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后还两次逃逸,更是错上加错。同时,这两个案例都是发生在十九大之后,是典型的对中央三令五申心存侥幸、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行为。
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全面从严治党,在改进党的作风方面出台的重要文件。7年来,中央政治局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各级党组织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
但是,当前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薄,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仍时有发生。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日前发布数据看,2019年以来,截至9月30日,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0768起。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四风”顽疾根深蒂固,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依然任重道远,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中央八项规定是一个切入口和动员令,既不是最高标准,更不是最终目的,只是我们改进作风的第一步,是我们作为共产党人应该做到的基本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燕子垒窝的恒劲、蚂蚁啃骨的韧劲、老牛爬坡的拼劲,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时时刻刻拧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这颗“螺丝钉”。
坚持常态监督。要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纠正“四风”工作往深里抓、实里做,严防“四风”反弹。要落实落细日常监督检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密切关注“四风”的新动向、新表现,通过交叉检查、实地暗访、筛查发票、电话抽查及“回头看”等方式,深挖细查“四风”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下功夫,出真招,办实事,求实效,而不能仅仅满足于“知道了”“转发了”“安排了”,要以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务实举措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有针对性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坚持铁腕执纪。在强化监督的同时,要切实发挥惩治的作用,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规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要严查严办,一经查实坚决处理,该约谈的约谈、该诫勉的诫勉、该处分的处分,时刻保持高压态势。严格实行“一案双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督促各级党组织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同时,要深化专项整治,坚持以案促改,强化建章立制。
坚持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在“不想”上做足文章。充分发挥自媒体的优势,加强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学习宣传,加大宣传阐释力度,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丰富警示教育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促使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提高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破除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 (南宁市纪委监委 林世才)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