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严厉整治保障性住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为充分发挥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惠民作用,消灭保障性住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近日,兴安县纪委监委牵头在全县开展了保障性住房领域“清风护民”专项整治行动,重拳集中整治保障性住房领域违规行为,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我们首先制定了《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保障性住房‘清风护民’行动方案》,建立了县纪委监委牵头、县住建局统筹调度指导、各乡镇党委协作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全县公租房违规行为整治工作画好了“施工图”。”兴安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何春梅说。
方案出台后,兴安县住建局主动担起“清风护民”行动的主体责任,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保障性住房领域‘清风护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将整治重点细化为8大类18小项,并在第一时间将整治行动的时间、范围、整治内容和监督举报渠道通过电视、网络发布信息和在公租房小区张贴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为有效整治公租房违规行为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县保障办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发现长期拖欠房租未缴纳,已购买住房、车辆,收入和财产明显超出准入标准等问题16个。县保障办已通知相关违规租户于11月底前退出。
该县纪委监委将抓好“清风护民”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以坚决的斗争精神,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及时召开动员会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亲自对县住建、各乡镇党委负责人进行约谈,压实整治责任和压力。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和案件监督管理室对十八大以来收到的问题线索开展“大起底”,及时排查涉及公租房相关问题线索。
“保障性住房政策是党中央惠民政策以及民生工程的具体体现,是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不能踩的民生‘红线’,必须坚决遏制在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中的审核把关不严、优亲厚友和以权谋私等错误行为。”兴安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先锋表示。
据了解,该专项行动将持续到11月中旬。下一步,兴安县住建局将持续加大整治力度,查堵制度漏洞,坚决铲除腐败问题滋生的土壤。同时,兴安县纪委监委还将对在“清风护民”行动中搞形式主义、敷衍塞责、走过场、做虚功的,以及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严肃问责,以此推动每一套公租房真正惠及困难群众。(兴安县纪委监委 唐荣辉)
编辑:唐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