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组织旁听庭审 推进以案促改“加热升温”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1日 11:00 打印

  “我认罪,都是因为没有把好自己的底线,私欲膨胀,让我从一名人民警察变成戴着手铐的被告人……”在庭审被告席上,潘挺华懊悔地低下了头,痛苦忏悔。


  近日,博白县公安局龙潭派出所原所长潘挺华涉嫌受贿罪、行贿罪一案在福绵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博白县纪委监委组织县公安系统40多名领导干部旁听了公开庭审,为他们上了一堂“零距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警示教育课。


  庭审现场严肃规范,公安干警认真旁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亲身感受案件审理、辩论的全过程,深受感触和警示。


  “潘挺华从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沦为阶下囚,让人震惊,令人心痛,再次印证了贪欲侥幸、胆大妄为、知法犯法者的最终下场,注定是身败名裂、锒铛入狱。现场观看庭审,接受零距离的警示教育,对我触动很大,发生在身边活生生的案例让人内心受到了深刻警示。”参加旁听的干警们纷纷表示,一定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博白县纪委监委以案发单位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典型案例以案促教、以案促建、以案促管、以案促防,积极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深入开展,摸索以案促改机制常态化。印发了《关于运用身边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为鉴警剖查改”警示教育工作的活动方案》,通过召开一次警示教育会,旁听一次法庭庭审,参观一次警示教育基地,查摆和建立一套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开展一次教育效果“回头看”等“五个一”开展警剖查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教育效果,实现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的转化。


  “此次旁听职务犯罪庭审活动,是博白县纪委监委加强‘以案为鉴警剖查改’警示教育活动的一项具体举措。我们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根据案件的案发领域和案件性质,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单位、相关系统的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对纪律的敬畏之心,推动纪律教育入脑入心。”博白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博白县纪委监委 李海斌 黄婉琪)
 

 

 

 

 

编辑:严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