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通报1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2日 09:03 打印

  防城港市东兴市妇联副科长级干部(原东兴市商务局副局长)何水源、东兴市商务局物流电商股副股长胡月工作失职失责等问题。2017年,时任东兴市商务局副局长何水源、东兴市商务局物流电商股副股长在负责落实东兴市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玩忽职守,致使某圆公司和某诚公司夸大项目种植面积、夸大投资金额、项目资金拨付不规范(无项目合法凭证)的情况下,获得国家专项补助资金60万元,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流失。对此,何水源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胡月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8月、9月,胡月、何水源先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防城港市纪委监委)


  

 

 

 

编辑:庞玉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