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北区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30日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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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钦北区大直镇中心小学副校长廖腾标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8年8月,廖腾标以其子考入大学为由,在某酒店设宴18桌,宴请亲友及本学校其他领导、教师及其他学校个别领导、教师,收受礼金共计33400元(其中亲友礼金15800元,其他人员礼金为17600元)。廖腾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廖腾标退出的17600元违纪款予以收缴,上缴国库。
二、钦北区水电设备厂副厂长陆贻旦公款报销个人费用、违规公款购买月饼送礼等问题。2012年至2016年,陆贻旦多次将应由个人支付的餐饮费、住宿费、私车加油和维修费、购买高档白酒等开支票据合计16532元拿回单位报销。2014年和2015年中秋节前,陆贻旦以单位名义累计使用公款13228元购买月饼送礼。陆贻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陆贻旦退出的20532元违纪款予以收缴,上缴国库。(钦北区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