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分类组织旁听庭审 提升警示教育实效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7日 12:36 打印

   9月24日上午,合浦县常乐镇原副镇长朱珍国、合浦县常乐镇林业站原负责人钟逢东、合浦县常乐镇大冲村委会原党支部书记何传富涉嫌贪污一案在银海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北海市纪委监委将庭审现场作为“警示课堂”,根据案件的特点,组织一县三区的80多名林业系统的党员干部现场旁听,“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以案明纪。

 

  据悉,2003年底至2004年间,何传富、钟逢东、朱珍国通过隐瞒退耕还林补贴政策向村民承包土地,伪造、倒签合同等方法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贴共计846540.2元进行私分,除了将部分款项分给他人外,三被告人每人分得221406.56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何传富、钟逢东、朱珍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合谋利用职务之便,伪造、变造合同,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资金846540.2元进行私分,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期间,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当庭进行质证、认证,被告人并作最后陈述,法院将根据审理情况择期宣判。

 

  庭审上,清晰地展示了三名被告人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过程,让旁听的党员干部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他们纷纷表示,这样的警示教育针对性强,让人知畏、知耻,再次警醒自己,纪律这根弦片刻不能松。

 

  今年来,北海市纪委监委坚持靶向思维,注重分类分层实施,充分发挥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出台《关于利用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明确将组织旁听法庭庭审作为一项主要的内容,对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常态化地有针对性开展旁听庭审活动,不断提高警示教育精准性、有效性。

 

  针对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北海市纪委监委有针对性地安排职务相近、工作环境相似的党员干部旁听,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法律意识。仅今年9月份就先后三次组织了财务人员、林业系统人员、公安政法干警共300余人,分类分层参加旁听庭审,实施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提高警示教育贴近性、震慑力。

 

  此外,坚持把警示课堂和“业务培训”结合起来。今年5月27日,合浦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林文辉涉嫌受贿罪一案开庭审理时,北海市纪委监委以庭审现场为课堂,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到法庭旁听庭审,通过庭审开展以案明纪,念好“紧箍咒”,杜绝“灯下黑”。同时,让纪检监察干部通过了解在法庭上出示纪检监察机关调查阶段收集的证据,促使在办案中始终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取证标准,收集、固定的证据经受住了庭审的全面检验,进一步强化庭审意识,用好各项调查措施。

 

  下一步,北海市纪委监委将继续突出教育重点,抓好“关键点”,安排案发单位或相关领域领导干部,旁听庭审,使党员干部融入其中,让受教育者真正汲取教训,达到警示教育的效果。(北海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蔡德仁)

 

 

编辑:严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