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村级两委会集体索要“烟酒费”
近日,在桂林市临桂区纪委监委查处的一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违纪案件中,临桂区两江镇宿棠村原支部书记周某小和主任周某生无视“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在村两委会上做出荒唐决议,主动向扶贫项目施工单位索要“烟酒费”,致使该扶贫项目从“惠民”变成了“伤民”。
微腐败导致的“豆腐渣”工程在当地引起了较大的民愤,作为村民眼里的基层组织领导者、扶贫项目建设“带头人”,村两委干部不思为民谋利,还带头侵蚀群众“奶酪”,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伤害了群众的感情,不禁让人扼腕叹息……
日前,该村委班子被集体问责,原村支书被撤销党内职务、村主任被撤销党内职务并责令辞去主任职务、其余4名村委干部不同程度的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警告处分。
经手扶贫项目“生贪念”
2016年上半年,临桂区两江镇宿棠村委计划修建周村水果扶贫产业基地的一段大约300米砂石路,上级批复后,村委主任周某生的心里打起了“小算盘”:“10万元只修300米,这个工程有点‘搞头’,村委干部忙前忙后,向施工单位要点‘甜头’应该没问题”。
村两委会上,村委班子讨论准备让承包人周某弟来修建该扶贫工程,村委主任周某生提议道:“既然让周某弟来做我们的工程,那么就让他给我们点‘烟酒费’,按照六个村委干部每人1000元的标准支付,大家有什么想法?”
面对明显违反党纪法规的提议,村委支书周某小以及其他村委干部非但不制止,竟然违心举手,通过了荒唐的集体决议。
村委主任周某生在接受纪律审查时供认不讳:“正式签订合同的那天,我同周某弟谈的,主动告知让他来修这条路可以,但工程完工结账后要‘表示’一下,要不这事就有点难办了。周某弟心领神会,拍着胸脯承诺,只要工程通过验收,绝不亏待村干部。”
项目完工后,村委支书和主任在验收道路时,面对新建道路工程用料少,质量存在问题的情况,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验收上走 “过场”,未提出任何异议便支付了工程款。同时,村委也如愿收到的6000元的烟酒“好处费”。就这样,这场群众深恶痛绝的权钱交易,就这样堂而皇之地从村委办公室搬到了扶贫公路上。
豆腐渣工程“露马脚”
“这条扶贫工程路才修多久就坑坑洼洼,分明是豆腐渣工程嘛。”
……
两年过后,群众对破烂不堪的路况明显不满。
接到反映后,临桂区纪委监委驻政府纪检监察组驱车赶到两江镇宿棠村,一眼看去,满目坑洼,仔细核验发现,该路段存在砂石铺的薄了,路基两旁没有砌上石方等问题。
“老伯,你好,这条路怎么看上去比前面的一段路不一样?”纪检监察组组长随机询问了旁边的村民。
“别提了,前面的路修的还早一年,也不像这样。”
派驻纪检组一听这个情况,立马警觉起来,马上核查了宿棠村委的工程记录,了解到该段工程是一段扶贫产业路,偷工减料有“迹”可循。同时还发现了“该段工程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就承包给他人建设”等问题。
“扶贫项目工程岂能变成‘坑民工程’,这其中肯定有猫腻,必须严查彻查!”听到纪检组的汇报后,临桂区监委委员陈松表示。
随着案情的深入核查,宿棠塘村班子决定修建扶贫路重大事项未经村民小组代表评议、在村两委会上讨论决定索取烟酒费的荒诞等事实跃然纸上,一清二楚,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证据确凿。
荒唐行为“触红线”
在村两委会集体讨论下决定索要“烟酒费”,这一荒诞不经的行为,一方面反映了基层党组织存在“组织建设缺失、法纪意识淡化”等问题,另一方面也暴露出宿棠村两委干部长期不注重自身的学习提高,放松自我要求,放任自我行为,导致了对组织纪律束之高阁,对工作程序自行其是,把党纪法规抛之脑后,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作为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的筹码。
“作为村支部书记,我平常疏于学习,逐渐放松了自己和班子队伍的的要求,在利益诱惑面前放弃了党性原则和道德底线,铸成了违纪违规的错误……”村支书周某小同志在自我检讨中深深忏悔。
办理此案的临桂区纪检监察室主任陈飞宇表示,村委干部处在农村工作的最前沿,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推动者和实践者,村两委干部一定要加强理论武装,守牢纪律底线,这是对村两委干部的基本要求。 (桂林市纪委监委 廖斌 刘雪峰)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