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31日

1月31日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3日 10:32 打印

  2018年1月31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房灵敏当选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并向宪法宣誓。2月1日下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表决任命秦斌、韦翼群、何敏、雷永达同志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会上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至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全面完成,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