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3月6日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3日 10:27 打印

  1985年3月6日,区党委通知,中央批准,韦成栋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10月19日,自治区党委又转发中央组织部10月4日通知,韦成栋为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级干部。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