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10月31日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3日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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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出了自治区党委监察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常务委员、正副书记。中央于12月24日批准。委员:伍晋南、石堂、赵茂勋、李同文、卢秀生、黄举平、任国璋、车学藻、贺万华、莫矜、赵世同、黄征、陆秀轩、刘群、田克。候补委员:王瑞峰、申本田。常务委员会委员:伍晋南、石堂、赵茂勋、李同文、卢秀生、黄举平、任国璋。书记:伍晋南。副书记:石堂。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