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9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案为鉴,锲而不舍推进作风建设,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近日,梧州市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 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名干部借外出交流学习之机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9月15日至19日,时任藤县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智明带队,与李宁、祝光锋、胡桂森、石瑞林共5人分别到柳州市、融水县、三江县工商局进行交流学习。2015年9月16日下午,陈智明等5人在柳州市融水县工商局交流学习结束后驾驶单位公车前往雨卜苗寨景区食宿游玩并报销住宿费用900元。2019年5月,陈智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宁、胡桂森、祝光锋、石瑞林4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缴。
2. 龙圩区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程宗建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间,程宗建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私人车辆加油9次,金额共计2568.84元。调查期间,程宗建主动退出违纪款。2019年2月,程宗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2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薄弱、纪律观念淡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要把公私分明化为行动自觉和行为习惯。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责意识,加强作风建设,持续发力纠治“四风”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抓实抓细日常监督,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对不收敛不收手、明知故犯、顶风违纪者,一律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强化警示震慑,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以久久为功的韧劲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梧州市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