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县通报1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8日 16:50 打印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在农村和城镇低保工作中失职问题。2008年10月至2018年3月,东门镇人民政府主任科员、民政办主任莫启兰,工作人员刘燕萍、吴美红,分管领导施丽萍、原分管领导蓝海波,在开展辖区内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中,未做好低保动态管理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定期核查、分类复核等工作,导致民政部门继续向东门镇112个已故人员发放低保金共计600827.00元。2019年4月,莫启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刘燕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施丽萍受到记过处分,蓝海波、吴美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罗城县纪委监委)

 

 

 

 

 

 

 

编辑:严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