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江区:“六严禁”确保“七一”纪念活动“不任性”
“你局党支部‘七一’主题纪念活动行程中有一处是风景区,该风景区不属于红色教育基地......请立即整改,重新制定方案并上报区纪委监委审核备案。”近日来,河池市金城江区纪委监委对辖区各级党组织上报的“七一”主题纪念活动方案进行审核,现场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相关党组织立行立改。
临近“七一”,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金城江区各级党组织纷纷开展不同形式的“七一”主题纪念活动,推动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踏踏实实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然而,也有少数党支部开展主题纪念活动“变了味”“走了调”,碰触了纪律“红线”。
为进一步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成果,防止借党组织活动名义公款组织旅游等不正之风反弹、回潮,近日,金城江区纪委监委对辖区各级党组织在“七一”期间开展党组织活动加强作风建设提出了“六严禁”纪律要求,即:严禁借“七一”党建纪念日之机,以开展党组织活动名义用公款旅游或变相旅游;严禁以开展党组织活动名义在单位食堂、内部招待所、农家乐等场所搞变相的公款吃喝;严禁以任何名义、形式在“七一”期间滥发奖金、福利和实物;严禁以党组织活动名义公车私用、违规借用公车和领导干部私驾公车;严禁在党组织活动中组织或参与“酒局”、“牌局”;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要求辖区各级党组织按照“六严禁”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及时将活动方案报上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同时,区纪委监委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对各级党组织开展纪念活动的行程、规格、方式等严格审核把关,对可能存在的公款旅游或变相旅游、变相公款吃喝等违纪违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相关党组织立行立改,既确保纪念活动庄严、肃穆、隆重,又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为给辖区各级党组织提供更全面的纪律参考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该区纪委监委还公布了咨询及举报电话。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级党组织相关咨询电话25人次,发现问题3个,提出整改建议3条,各级党组织立行立改问题3个。(金城江区纪委监委 张敬)
编辑:吴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