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江区:查纠私车公养 遏制“车轮腐败”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04日 11:07 打印

  “近期,我区有3名乡镇主要领导在车改后仍违规使用加油卡为私车加油,被市纪委监委立案查处……”近日,河池市金城江区召开约谈会对辖区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集体约谈,会上对三起私车公养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充分发挥查处一个、震慑一批、警示一片的效果。

 

  今年以来,金城江区纪委监委刚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隐形“四风”问题不放松,开展了公务用车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全区公车管理,根治“车轮上的腐败”。

 

  据悉,此次专项治理为期一个月,分为自查自纠、监督检查、警示教育、建章立制四个阶段。在自查自纠阶段,该区聚焦公车改革后单位没有实行一车一卡;因个人工作岗位变动 (或退休)公务加油卡未及时收回;将私车冒充公车进行定点维修、保养,或趁维修之机更换高价零件、购买昂贵车辆装饰品由单位“买单”等7七类突出问题,划出纪律红线,明确自查自纠范围。与此同时,在组织各乡镇、单位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区纪委监委成立6个督察组,通过查看派车记录、报销凭证、加油卡登记备案台账等资料,对6个乡镇和12个区直单位进行了抽查,及时掌握和梳理了“可疑”公车派出的时间、事由、地点、时限及持卡人、服务车辆等信息,全面收集了问题线索,确保监督不留“死角”,线索摸排不留“盲区”。 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发现问题42个,立纠立改不规范使用加油卡问题42个,上缴违规款项14.5万元。

 

  围绕私车公养等问题,该区还组织开展“三会一书一公开”警示教育活动。活动要求,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警示教育会,重申公车使用管理、纪律等相关文件法规;有党员干部被立案查处的党支部,还要召开党员大会,宣布相关决定;有领导班子成员因违纪违规被立案查处的,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剖析。与此同时,组织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班子成员签署《承诺书》,并将承诺书及个人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在本乡镇(街道)、本单位进行公开,自觉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监督。目前,各乡镇、各单位召开干部警示教育大会70多场次,召开民主生活会3场次,签订承诺书150多人次。(金城江区纪委监委 张敬)

 

 

编辑:李知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