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大数据筛查+迈脚步核查”问题线索成效明显
“今年我们已收集扶贫领域有关数据六项近十万条,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问题线索40余条,转立扶贫领域案件9件,还有些问题线索正在进一步核查中。”近日,蒙山县纪委监委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研讨会上,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分析通报。
“我们通过在电子表格设立比对函数公式,进行大数据交叉比对查找问题线索。”蒙山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说到。蒙山县纪委监委重点收集地力补贴、寄宿生生活补助、养老金、高龄补助、残疾补助、水库移民危旧房改造等六方面数据,比对住建、民政、教育等相关数据,发现异常数据后,马上进行集体研讨,分析异常数据背后是否存在违规获取各类扶贫项目、资金等问题。确认有关数据存在问题后,立即组织各科室部门、乡镇纪委干部,进村入户对问题线索进行核查。
前不久,蒙山县蒙山镇新联村党员覃中在危房改造中,没有如实写明其在县城已购买了商品房的事实,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16000元。覃中以为只要自己不写不报,就没人能发现,没想到在县纪委监委进行大数据比对中现了形,最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出了违纪款。
在蒙山县,像覃中这样的违纪违法行为被大数据揪出来的,还有不少:
比对低保领取人、公职人员名单等数据,发现有不符合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享受了低保,负责审核把关的蒙山县汉豪乡农技站副站长江超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比对建档立卡户名单、一票否决类型数据,发现黄村镇平原村有一户属于一般农户被评为贫困户,负责入户精准识别的平原村党支部书记韦子斌、村党支部副书记李德林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比对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名单、农村低保名单,发现蒙山镇永安社区党员孔某某在每月领取基本养老金2306.7元的同时还领取低保金,孔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出违规领取的低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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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蒙山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案件79件,其中通过大数据比对立案24件。2019年1至4月,蒙山县立案查处扶贫领域案件29件,其中通过大数据分析得到的问题线索转立案9件。
大数据比对法给监督检查插上“翅膀”,可以“足不出户”就能查找到大量信息。虽然有了“翅膀”,但迈足进村入户的步子不能停。
“我们在汉豪村检查时发现一笔10万多元的农村互助资金被违规使用……”2018年10月,蒙山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对汉豪乡汉豪村开展巡察时,发现村内的农村互助资金被挪作他用的问题线索后,按程序把相关问题线索移交给县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随即派人到现场进行核查,确认问题线索有效后,立即进行立案。
2018年以来,蒙山县直沉基层一线,共对19个单位(国企)、1个乡镇和34个行政村(社区)开展政治巡察,深查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搜集有关问题线索。目前,巡察发现“三大问题”191个,移交问题线索40条,县纪委监委对县委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立案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科级干部3人),组织处理1人。
“这条扶贫道路硬化工程款都已结算了,但道路却还有二百来米没有硬化,给当地群众出行带来严重不便,群众意见很大。”蒙山县纪委监委班子领导分片蹲点汉豪乡时,在该乡金桐村那就组发现了该村(屯)扶贫道路硬化存在问题。
为进一步深挖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蒙山县纪委监委制订《蒙山县扶贫领域进村入户蹲点访查工作方案》,县纪委监委组成3个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由两名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每组每季度进村入户蹲点不少于3天。2019年以来,累计进村入户蹲点调研58天,发现问题线索132条。
数据交叉比对发现问题,进村入户查找核实线索,两条路一并走。2016年至2019年4月,蒙山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扶贫领域案件209件,助力蒙山县于2017年顺利实现整县脱贫,并进一步巩固了全县脱贫成果。(蒙山县纪委监委 林志清)
编辑:覃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