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扭住扶贫领域“两个责任”不松劲 问责18人
今年以来,兴业县进一步健全完善“约谈、联席、清单”三大机制,始终把扶贫领域“两个责任”扛在肩头、放在心里、抓在手上,使管党治党全面从严逐步成为习惯、抓出成效。
建立三级约谈,确保主体责任“不落空”。县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采取集体约谈、“一对一”约谈等方式,就落实推进日常脱贫攻坚工作、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约谈各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提醒督促其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约谈县直部门主要领导,指出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刻传导压力;各镇、县直单位党组织负责人采取以督促谈、以查促改等方式,约谈所在单位班子成员、中层领导干部,切实把压力传递到“神经末梢”。今年以来,全县开展脱贫攻坚工作集体谈话5次,个别提醒、警示、诫勉谈话25人次。对落实扶贫领域责任不力的18人进行问责,其中,该县针对2018年扶贫成效考评反馈存在的问题迅速启动倒查问责。目前,已对9名责任人和5个党组织启动问责。
落实联席会议机制,督促监管责任“不脱钩。县纪委监委履行好联席会议牵头职责,在联席会上部署专项任务和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于下次会议分别汇报完成情况。联席会议成员职能部门围绕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教育扶贫、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基础设施建设五个专题,对所负责的扶贫资金、项目实行“一月一检查一汇报”制度以及“一季一专题一分析”制度,对各职能部门完成的情况在联席会议上通报。此外,在民生资金发放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上传兴业县民生资金大数据监督平台,筑牢资金“防护墙”。
制定履职清单,推动监督责任“不缺位”。县委巡察办将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央第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纳入县委巡察内容。同时,制定《2019年兴业县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将重点监督工作细化为5项责任内容,明确监督工作主体、内容、方法和对象,把监督工作做实做细。针对部门、镇、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工作特点不同,县纪委监委分别制定委机关、派驻(出)机构、镇纪委和村纪检委员四份“履职清单”,对照清单完成“一月一汇报”工作,对没有完成任务的或进度慢的派驻(出)机构、镇纪委由包联的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进行提醒约谈,对村级纪检委员履职实行纪实管理,较好解决责任空化虚转的问题。目前,4个镇纪委因工作推进缓慢在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例会进行表态发言,有3名村级纪检委员因履职不到位被约谈。(兴业县纪委监委 杨传霞)
编辑:覃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