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江区通报2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4日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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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拔贡镇贡维村“两委”干部危房改造工作失职问题。2015年,拔贡镇贡维村村民韦某某(系金城江供电局河池供电所职工)在申请危房改造补助的过程中,贡维村“两委”干部没有对其真实身份和收入状况进行调查核实,致使韦某某违规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9100元。贡维村党支部书记谭永亮、贡维村村委主任覃世伟、贡维村委副主任韦玉良存在履行职责不到位、不认真调查核实问题,把关不严、工作失职。2018年7月,谭永亮、覃世伟、韦玉良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追回。
2. 五圩镇拔旺村原副主任覃良南危房改造工作失职问题。2013年,覃良南作为时任拔旺村委副主任,在拔旺村村民莫某某申请危房改造补助时,不认真履行职责,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条件的莫某某违规获得危房改造资金18000元,造成国家专项资金流失,拔旺村委副主任覃良南存在工作失职。2018年8月,覃良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追回。(金城江区纪委监委)
编辑:李知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