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三举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4日 11:03
打印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凤山县纪委监委立足纪检监察职责,以“三举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2018年以来,该县共排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7条,立案1件。
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该县在各大交通要道设置永久性宣传广告牌20余块、宣传标语60余条。县纪委监委发文至各单位,要求各单位利用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宣传标语、应知应会知识点。利用微信、网站、电视等,宣传相关政策、公布举报方式。同时,利用外出务工人员春节返乡的重要节点,要求各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走村入户发放宣传单,春节期间共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
加强协作,形成强大合力。该县纪委监委加强与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协同联动,选派1人到县“扫黑办”工作,实现信息共享、互通有无。2018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组织扫黑除恶成员单位召开集体约谈会6场,县纪委监委与政法系统召开联席会议15场。
深入排查,强化执纪问责。组织人员对公安系统查办的涉黑涉恶案件大排查,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把扫黑除恶纳入巡察工作中,重点就基层党员干部充当“村霸”、操控基层政权、恶意阻拦项目施工等问题开展巡察。截至目前,共对基层党员干部组织人员恶意阻拦施工立案1件1人。(凤山县纪委监委 梁忠)
编辑:覃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