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江区:五个靶向 为扶贫项目和资金监管定“方向”
“靶向对准在扶贫项目中责任不落实、政策执行不到位、资金管理不规范、侵占群众利益、工作作风不扎实等五个问题,强化扶贫项目监管,实现扶贫项目精准、安全、高效运行”。据河池市金城江区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该区瞄准扶贫领域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对扶贫项目投入、资金分配、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管,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立行立改的实际行动和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为切实解决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扶贫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今年,该区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探索扶贫项目、资金监管的新方法、新途径,通过“五个靶向”对准,在全区开展扶贫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即靶向对准责任不落实问题、靶向对准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靶向对准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靶向对准侵占群众利益问题、靶向对准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为扶贫责任部门如何加强扶贫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据了解,在整治工作中,各扶贫责任部门对准五个靶向,围绕扶贫项目申报、项目招投标、项目建设、项目验收、资金使用、项目推进、工作作风、信息公开等8类60余项整治问题清单,认真组织本部门本系统本领域积极采取措施,迅速开展监督管理工作。财政、扶贫部门联动,将扶贫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增强扶贫资金预算的可执行性;审计、财政部门联动,对2017年以来的扶贫产业的申报和招投标进行专项审计,加大扶贫项目和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增强扶贫项目管理的规范性。
同时,该区纪委监委加大问责力度,压实扶贫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对在扶贫领域资金、项目等方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影响恶劣,行业主管部门监督不力、处置不当或不履责尽责,应该发现的问题而未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移交的,严肃追究相关扶贫责任部门责任。近年来,该区查处在危房改造、阳光助残、易地安置等扶贫项目中违纪违规问题18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5人。(金城江区纪委监委 张敬)
编辑:李知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