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持续深化专项治理和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30日 10:26 打印

  日前,钦州市召开全市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暨第二季度联席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全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精神以及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第一次对接会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强力度、拓广度、提深度,持续深化专项治理和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专项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力度。立足职责定位,严守脱贫攻坚标准,坚定专项治理方向,持续深化专项治理“7+2”工作机制。协助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把专项治理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健全工作联系、信息共享、情况互通机制,持续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两不愁三保障”、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资金监管、深度贫困县乡村、“两个责任”落实等六个方面问题,突出重点、精准发力。


  拓广度。严格落实蹲点督导工作制度,强化问题线索分析研判,提高转立案率。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加大复查复核力度,对调查处置问题线索不负责任造成调查结果失实或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加大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查办力度,对在办的涉黑案件、涉恶犯罪集团“一案三查”直接同步介入、同步侦办,对一般的涉恶团伙案件及时研判、适时跟进。


  提深度。持续深化专项治理,按照“一市一亮点、一县一特色、一室一抓手、一组一精品”的工作要求,着力抓好扶贫领域项目(资金)深度治理、回访核验、廉洁工作站提质增效等工作,推动专项治理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和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查摆自身存在问题,认真履行好巡视整改监督职责,把落实整改情况纳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日常专项监督、派驻监督工作重点和巡察重要内容,通过参加会议、跟踪督办、系统督促、专项研判等进行全程监督,推动整改落实落细。


  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全市扶贫领域立案144件,同比增长16.1%,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0人,排查问题线索117条。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39件,结案8件。(钦州市纪委监委 钟文洪)

 

 

 

编辑:严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