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8日 11:30 打印

  1. 平乐瑶族乡谋爱村党支部书记杨胜友工作失职问题。杨胜友在为刘某胜(刘某爽的父亲)户办理农村低保金时,明知刘某爽已经身故,仍将刘某爽作为刘某胜的家庭成员申请低保。导致2014年2月至2018年7月,刘某胜以刘某爽之名共领取农村低保金6219元。2019年3月,杨胜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凤山县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股股长韦彩春工作失职问题。韦彩春任凤山县长洲镇板任村第一书记期间,在2017年6月开展异地扶贫搬迁再识别确认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敷衍了事,导致陈某某户符合条件但没有分得异地搬迁房,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3月,韦彩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凤山县纪委监委)
 

 

 

编辑:覃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