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深入摸排“关系网”“保护伞”线索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4日 15:18 打印

  今年以来,南丹县纪委监委通过组织自查、干部互查、群众帮查、部门联查、专项巡察、深入核查等方式,广泛收集涉黑涉恶“关系网”“保护伞”问题线索,有效推动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向纵深发展。

 

  开展自查。该县印发了《关于敦促公职人员主动交代涉黑涉恶问题的通告》,要求全县所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开展自查自纠,如实填写《南丹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涉恶涉黑线索排查表》。同时,对自查走过场、不如实自查、隐瞒存在问题,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其他渠道发现的,一律从严执行“一案三查”,严惩当事人的同时,倒查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有关人员的监管责任。

 

  干部互查。印发《关于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专项工作的通告》《纪检监察机关重点查处的3类6种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要求全县所有公职人员对照要求,通过召开廉政专题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单位领导上廉政党课提醒等方式相互检查。发放涉黑涉恶腐败线索举报表格,要求干部之间相互检举、揭发“身边人”存在的 “关系网”“保护伞”问题。

 

  群众帮查。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长廊等开展全方位宣传,公开印发或张贴通告、《致父老乡亲的一封信》《信访举报指南》等,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开通网络及微信举报平台,在村屯、学校等设置举报箱,开展公开大接访,建立有奖举报制度,积极拓宽线索来源。开展“转作风、联基层、助扶贫”工程和“千人驻百村”活动,与群众面对面了解情况、收集线索。

 

  部门联查。建立县纪委监委与政法委及公检法等部门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定期召开查办涉黑涉恶案件联席会议或专题会,及时信息共享,限时移送问题线索和反馈办理情况;对政法机关移送侦破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逐案过筛,办案人员和单位主要领导签字背书,落实专人移送,建立问题线索台账,规范线索管理。

 

  专项巡察。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作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巡察工作重要内容,通过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手段及接收举报、走访群众等方式,从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点人员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重点巡察政法队伍中是否存在有干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等。

 

  深入核查。成立了5个监督组对各乡镇、部门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情况监督检查,传导压力,压实线索收集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成立4个案件工作组,由县纪委监委领导带队,定时汇总、分析问题线索,实行一案一领导、一案一工作组工作机制,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问题线索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对政法机关查办的案件适时介入,保持“破网打伞”高压态势。

 

  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梳理汇总涉黑涉恶“关系网”“保护伞”问题线索11件,立案查处3件6人,结案1件3人,开除党籍处分2人,予以辞退处理3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人,在查6件,针对履行监督监管不力问题倒查问责2人。(南丹县纪委监委 黄生)

 

编辑:李知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