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江区通报2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2日 10:21 打印

  1. 白土乡德里村党支部书记蓝勇低保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8月至今,蓝勇任德里村党支部书记,其在开展低保工作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召开村级民主评议会时未严格把关,导致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蓝某某从2016年9月至2017年11月获得低保补助金8372元。2018年12月,蓝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蓝某某违规获取的低保金已退缴。

 

  2. 九圩镇板岜村村两委干部危房改造工作失职和违规收取赞助费问题。2015年4月,九圩镇板岜村村两委干部在开展危房改造工作中,未正确履行职责,没有认真核实韦某某的真实身份和家庭实际收入,导致韦某某违规获取危改补助金15000元。案发后,韦某某违规领取的补助金已退缴。2010年至2013年,板岜村还违规向39户危改户收取赞助费共39000元。2018年12月,板岜村党支部书记周必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板岜村村委主任周道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金城江区纪委监委)

编辑:李知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