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崇左市施行《监察法》一周年综述
1月12日,崇左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
2018年1月12日,崇左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崇左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出坚实一步,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年来,在自治区纪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崇左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集中精力抓好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六件大事”。全市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意识逐渐强化,全市各界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满意度大幅提升。
全面融合,汇聚反腐败合力
“这次培训安排得非常及时,对我们很有帮助。”转隶干部黄春梅说。2018年2月2日,崇左市召开市纪委监委系统新进干部学习培训会,从报道到第一次参加系统培训会,时间不到一个月,这样的培训对转隶干部黄春梅来说是一次充电蓄能的好机会,同她一起参加培训的还有全市级各县(市、区)纪委监委的转隶干部。大家在培训后纷纷表示,将尽快融入,发挥作用,共创新业绩。
加强对转隶人员大培训只是崇左市纪委监委深化融合的一个举措,崇左市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通过开展“大谈心、大培训、大调研”活动,加快人员思想、工作融合磨合,做到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责任共担。
同时,通过协作“实战”办案、跟班锻炼、以案代训等多种方式促进理念融合。夯实业务本领,增强纪律和法治思维,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谈起一年来的感受,无论是原来的纪检监察干部还是转隶干部都纷纷表示,“现在力量收拢凝聚在一起,既查违纪问题,又查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查办案件力度明显加大,效率显著提高”。
为促进转隶人员和新进干部尽快了解熟悉纪检监察工作。2月2日,崇左市召开市纪委监委系统新进干部学习培训会
实现监督“全覆盖”,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查的好,真是大快人心!”大新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原协管员何俊锋利用担任大新县打私办打私工作组组员的职务便利,收受走私人员好处费,放纵走私行为,充当走私人员“保护伞”。2018年9月7日,大新县监委对何俊锋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何俊锋被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追缴其违纪所得,群众拍手称快。
监察法出台前,非党员的村干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等相当一部分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处于监督的空白地带。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了六类监察对象,“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均涵盖在内,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数据显示,监察体制改革后全市监察对象由3.7623万人增加到6.998万人。制度优势转不转化为治理效能,市县两级迅速依法开展工作,全要素使用调查措施,严格留置审批,2018年共依法留置21人,其中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13人,全市问题线索处置、立案、结案、党纪政务处分数量比上一年有明显增加。
用好“两把尺子”,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
“我认罪悔罪,请求法庭从轻处罚......”2018年9月18日,崇左市科学技术协会原副主席陈桂军贪污一案在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职务犯罪案件,是崇左市纪委监委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后移送检察机关起诉的案件。
在庭审现场,2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到场旁听。负责办理此案的办案组成员,崇左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农积俊全程认真旁听庭审,虽然案件已经过了几个月,但回忆起当时的情形还是历历在目。
“在该起案件中,为确保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有序对接,案件审理室和崇左市检察院公诉部门提前介入,对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案件顺利办结和顺利移送”。农积俊回忆说。
从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之初开始,崇左市就致力于探索构建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纪法贯通和权威集中、高效顺畅的法法衔接机制。组织制定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范等12项纪法、法法衔接制度,确保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步入正轨。
崇左市在办理市本级第一起留置案时成立了办案组,办案组人员在核查账目
案件审理室干部在对照监察法研究案件审理工作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2018年5月18日,崇左市纪检监察网公布:崇左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陈桂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是崇左市本级第一起留置案,直到2018年年底,全市共依法留置21人。
合署办公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拳出击,“打虎”、“拍蝇”多管齐下,形成集中力量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980件,同比增长78.5%;处置问题线索2936件,同比增长116.4%;立案1238件,同比增长6.4%,其中涉及县处级领导干部23人;结案117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19人,移送司法机关22人,挽回经济损失1988.15万元。
改革激发的突出效力就是强化了日常监督。2018年,崇左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市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464人。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54%、37.8%、5.4%、2.8%,前两种形态占比91.8%,倒金字塔分布结构愈发明显,监督执纪实现了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
9月18日,崇左市科学技术协会原副主席陈桂军贪污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市纪委监委组织市本级和各县(市、区)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旁听
打通“最后一公里”,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
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根本目的就是要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2018年,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662件,结案61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83人,组织调整或处理188人,通报曝光88批次183起,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感谢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帮助,我为扶贫专项治理点赞,为纪检干部点赞!”扶绥县中东镇四新村村民黄春强在办理危房改造事项时,被村干部索要好处费2500元,如今,违纪人员被查处了,钱分文不少的退回来了,这让黄春强打心底里高兴,他一边对着纪检干部说一边竖起了大拇指。
这一幕,发生在崇左市扶贫领域违纪案件款物清退现场上。当天,41.52万元扶贫领域违纪款退还到群众手中,受益群众达1163人。这是近年来崇左市举办的多场扶贫领域违纪款清退活动的其中一个缩影。
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崇左市严格落实“6+2”工作机制,“两个责任”得到层层压实,全市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牵头抓总、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格局。在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中,创新推行“一线三访”工作法,通过蹲点调研,发现扶贫领域问题178个,核查问题线索141个,帮助协调解决问题152个,形成调研报告35篇;强化宣传教育,注重抓源头预防,开展专项治理警示教育“十个一”工作;坚持破立并举,强化建章立制,构建监督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各种制度机制107项;开展现场集中清退5场,上门清退活动共3批次,共清退违纪款142.74万元......这些专项治理丰硕成果,让群众得到更多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到的实惠,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严防灯下黑,把监察权关进制度的笼子
打铁必须自身硬!增设4个纪检监察室,实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分设,第一至第三纪检监察室为审查调查部门,第四至第八纪检监察室为监督检查部门,促使力量向监督倾斜......崇左市纪委监委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把日常监督与查办案件的职能分离、部门分设,把自身最重要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同时,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学”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通过跟班锻炼、岗位练兵、以案代训、巡察实战等,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党性修养、纪律建设和能力建设。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实行干部家访,建立纪检监察系统“双联双查三回访”监督机制,得到自治区纪委监委的肯定。保持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2018年立案查处违纪纪检监察干部4人,给予党纪处分4人。(崇左市纪委监委 黎卫日 刘思文)
编辑:严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