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出台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十条措施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8日 10:10 打印

  近日,防城港市纪委监委出台《防城港市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十条工作措施》,对拓宽监督渠道、深挖问题线索、规范线索处置、重拳精准打击、实行领导包案、深入一线督导、深化宣传造势、发挥治本功能、强化协作配合及严明工作纪律等十项工作措施进行细化,强力深化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工作措施》指出,要坚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阳光信访举报公开栏、LED户外显示屏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信访举报方式,印发公开信,敦促违纪违法党员干部主动交代问题,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积极性。要综合运用专项蹲点调研、派驻“监督”、巡视“利剑”、案件“深挖”等方式,广泛收集、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要对线索的收集、移送、办理、反馈等进行规范处置,7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书面反馈原线索移送单位,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工作措施》明确,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要求,精准打击,坚决铲除涉恶势力土壤。要坚持挺纪在前,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要加强与政法机关沟通联系,推动完善纪法衔接,法法衔接机制。要深入开展新时代“以案促改”专项工作,选择典型案例,采取多种方式通报曝光,震慑一方、治理一片。


  《工作措施》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对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从快从重处理,防止“灯下黑”情况的发生。(防城港市纪委监委 冯金凤)

 

编辑:严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