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7日 08:45 打印

  “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保护伞’问题4起4人。严肃查处了县公安局民警刘某某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典型案例,受到了群众普遍好评。”近日,平南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黄升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上介绍说。

 

  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平南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把治理基层“微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截至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75件,已办结30件,立案8件,结案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

 

  平南县纪委监委积极拓宽监督举报渠道,通过在各级媒体平台公布党员领导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网址等,同时,利用张贴《平南县纪检监察机关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访举报工作的公告》等方式,公布扫黑除恶信访举报二维码,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访举报途径。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部门、行业,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通过深入一线蹲点调研,面对面倾听群众呼声心愿,零距离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此外,县纪委监委强化部门协作联动,主动对接政法机关,建立健全问题线索集中排查、研判、移送、处置的快速反应机制,对每起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线索“零放过”,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和腐败滋生土壤。今年以来,政法机关共移送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55条。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纪检监察机关不能缺位,要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切实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用实际行动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平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石金叶表示。(平南县纪委监委  梁文榕)
 

 

 

编辑:严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