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深度融合 激发反腐效能“1+1>2”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6日 15:29 打印

       勇立潮头,百舸争流!鹿寨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一年来,沿着党中央指引的正确航向,真抓实干、蹄疾步稳,坚持将“一张蓝图”绘到底,持续推进改革试点各项工作,加快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全县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主动担当压实责任


       县委稳扎稳打,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强烈的政治担当、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有序推进改革。


       县委书记站到改革的第一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施工队长”的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压实党委主责、纪委专责和人大、政法委等相关部门协同责任,理清改革思路,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人员分工。同时还成立了6个改革工作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县委书记先后5次召开了县委常委会和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改革工作,精心谋划方案,落实工作清单,精准对标、挂图作战、压茬推进。


       组织人大、政法委、组织部、检察院、人社、编办等部门,先后6次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征求改革工作意见。县委书记亲自出面协调做好办公场所选址,解决办案场所问题;县纪委书记亲自带队到检察院进行调研,调查了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基本情况,并对案件办理、固定资产情况、转隶人员思想状况进行初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在县委的靠前指挥下,各单位各部门各司其职、通力配合,统筹推进改革工作,确保改革试点工作不走样、不跑偏,确保如期完成改革试点工作任务!2018年1月8日率先在全市完成了县级监委的组建挂牌。


       塑“形”铸“神”全面融合


       自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鹿寨县纪委监委坚持把“融合”理念贯穿工作始终,通过思想、队伍、情感、业务四个层面的磨合,让“物理聚合”产生“化学反应”,实现“形”的重塑与“神”的重铸,凝聚起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发展的强大合力。


       在人员转隶中,该县注重思想整合,凝聚思想共识,把握转隶人员思想动态,开展上门“家访”谈心谈话,消除转隶人员思想顾虑,积极引导转隶干部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服从组织安排,强化“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的意识,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


       在人员调配上,根据实有人数划转县人民检察院涉改部门行政编制14个,转隶人员9人。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机构、编制向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一线倾斜,在原有3个纪检监察室的基础上,增设第四纪检监察室和案管室,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实现“监督、审查、案管、审理”相对分离,形成了既相互配合衔接又相互监督制约的工作机制,促进纪律审查与监察调查同向发力、深度融合。


       在工作安排上,采取“混搭式”方法,将转隶干部与老纪检干部交叉编队,重点放置审查调查一线办案部门,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利用机关支部“主题党日”开设“纪检讲堂”,加大业务学习力度,聚焦执纪监督和执法监督相互“融合”,对转隶人员重点加强政治和党规党纪业务培训,对原纪委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并注重在问题线索核查调查中混编搭配、调度使用两方面干部,推动转隶人员和原纪委人员在实战中互学互鉴、取长补短,实现纪法全面贯通、法法无缝衔接。


       攥指成拳提升效能


       鹿寨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后,监督对象由6600余人增加到12000余人,增加了82%。为充分发挥合力优势,县纪委监委坚持一体贯彻纪检、监察两项职责,贯通纪法、衔接司法,实现执纪和执法相协调、监察法和刑法刑诉法相衔接,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更为有效地惩治职务违法犯罪,把改革的制度优势体现在治理腐败的效能提升上,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县纪委监委对监督、调查、处置三项职责以及讯问、留置等12项调查措施进行探索、尝试,制定出台了《鹿寨县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试行)和执纪监督监察常用文书等纪法衔接制度,规范执纪办案文书和办案程序。同时,县纪委监委加强与公、检、法、司协调衔接,研究制定案件查办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初步形成了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良好工作格局。2018年来,从公安、法院及相关部门收集线索1575条,立案56件,充分确保了改革期间工作不断档不脱节。


       为更好的发挥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能职责,明确权责边界,进一步规范信访管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等执纪监督监察程序。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发挥审查调查协作区优势,一案一指定,一事一授权。优化案件审查审理流程,推行“分区协作”案件审理和“一案一授权”指定审理模式,缩短案件审理时限,提高执纪审理的效率和质量。


       此外,还将监察触角直抵“神经末梢”,全力推进监察职能向乡镇延伸,9个乡镇配备乡镇监察专员18名,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


       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605件,立案审查186件,结案185件,给予党纪处分135人,政务处分49人,挽回国家经济损失232.76万元。(鹿寨县纪委监委  莫莉)

 

 

编辑:向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