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6日 11:19 打印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富川瑶族自治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挖彻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在扫黑除恶工作中违规违纪、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强化责任担当,狠抓部署落实。县纪委监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担任组长。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相关责任和工作要求,有力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纪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建立协调机制,深挖问题线索。强化互联互通,县纪委监委与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联合出台《富川瑶族自治县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协作配合机制》,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对问题线索共同会商、逐案过筛、扩线深挖,揪出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

 

  创新“四联”工作法,从严执纪审查。积极推动和引导转变纪律审查模式,将全县12个乡镇划片区执纪审查,以“四联”工作法(违规问题联纠、复杂信访联办、疑难案件联查、重大案件联审),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大起底”和“回头看”,一个问题线索一个领导跟踪、一个调查组承办,限时核查,实现进度加快和成效保证。2018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到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线索13条,办结4条,正在办理9条,立案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案件5件,结案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富川县纪委监委  郑佩卿  谭斌)

编辑:向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