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监督检查为抓手 促进专项治理工作见成效——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心得体会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5日 16:34 打印

  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重在深刻领会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任务。通过学习,我深刻领会到作为一名县级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就要找准定位、服务大局,始终盯住扶贫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把监督执纪作为自己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监督检查要做到全覆盖。推行纪检监察干部“转作风、联基层、助扶贫工程”,结合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把委机关79名纪检监察干部分到19个乡镇,负责联系120个贫困村和128 个非贫困村。进一步强化措施,对职责不清,工作越位、错位、缺位;行政效能不高,办事效率低下、拖延时限;只管理不服务;以权谋私、违规执法等问题进行监督。做到“六查六看”:查工作状态,看是否尽职尽责;查部门形象,看是否热情服务;查审批事项,看是否合规合矩;查工作效率,看是否便捷高效;查责任落实,看是否忠诚履责;查廉洁从政,看是否违纪违法等,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在精准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监督员”作用,实现监督“全覆盖”,架起纪律“高压线”,护航脱贫攻坚。

 

  二是对重点项目的监督要做到无死角。都安县的易地安置项目总投入约30多亿元,是扶贫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因此制定了《都安瑶族自治县扶贫领域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着力查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的责任问题、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重点开展“十查十看”:一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谋划、领导、组织和推动方面的情况,看“四个意识”是否贯彻落实到脱贫攻坚工作中;二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看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履行责任是否到位;三查贯彻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要求情况,看是否存在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勾选识别不精准等问题;四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贪污侵占行为,看是否存在套取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据为己有等问题;五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吃拿卡要行为,看是否存在向易地扶贫搬迁户索要回扣、收取好处费等问题;六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优亲厚友等行为,看是否存在假公济私、显失公平等问题;七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截留挪用等行为,看是否存在层层截留资金或用于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项目等问题;八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看是否存在影响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开展、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九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作风不严不实,看是否存在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十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脱离当地实际行为,看是否存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任务层层加码、急躁冒进等问题。2018年以来共对全县14个乡镇21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进行监督检查,立案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案件5件,结案5件,给予党纪处分5人。

 

  三是对扶贫产业的监督要抓住关键点。目前都安的扶贫产业主推“贷牛还牛”“贷羊还羊”项目,我们针对“贷羊还羊”扶贫产业羊只死亡率高的问题,从而确定了扶贫产业项目的监督重点。制定了《都安瑶族自治县扶贫领域贷羊还羊产业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方案》,以加大“贷羊还羊”产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纠正和查处扶贫产业项目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解决扶贫产业项目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扶贫产业项目的发展。如在对“贷羊还羊”产业的监督检查中,重点做到“七核查”:核查全县“贷羊还羊”产业的基本情况;核查“贷羊还羊”发放程序是否存在漏洞;核查“贷羊还羊”发放前是否进行检疫;核查“贷羊还羊”死亡数据和原因;核查各级各部门对“贷羊还羊”死亡问题是否采取补救措施;核查“贷羊还羊”产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核查各级各部门在“贷羊还羊”产业中是否正确履行职责。目前,已核查全县19个乡镇的“贷羊还羊”产业,对在“贷羊还羊”产业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7人进行诫勉谈话,对6人进行批评教育。

 

  四是要采取“片区”模式解决监督执纪老难题。推行异地交叉办案机制,将全县19个乡镇划分为7个办案片区,每个片区由县纪委监委一名领导负责联系,并由一个纪检监察室负责。每个片区案件组由本片区的乡镇纪委书记等纪检监察专职人员组成,负责该办案片区内的案件查办工作。同时,对问题线索建立一条渠道受理、一个“口子”审批、一名领导负责、一支队伍办结的“四个一”信访举报案件直查快办机制,联系领导根据本片区办案任务的需要,确定非本乡镇人员为案件主办人员,并带领办案小组实行跨乡镇办案,破解“纪检力量‘手长衣袖短’和‘人情案’、‘招呼案’、‘地域案’”等难题,解决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2018年1月至2019年2月,全县共受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信访举报件271件,线索排查250件,初核505件,立案154件,结案14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5人,组织处理5人,不予处分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实名通报曝光典型案件86件,着力营造干净担当的脱贫攻坚环境,推动都安脱贫攻坚取得新成效。

 

  五是要创新监督方式。开通立行立改“直通车”,推行党风政风监督“一表一单一报告”三步工作法(“一表”即党风政风监督检查登记表;“一单”即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整改通知单;“一报告”即被检查单位根据下达的整改通知单,针对存在的问题逐条逐项按时上报整改报告)。据统计,2018年以来,我们对立案的扶贫领域案件进行大检查,共填报《党风政风监督检查登记表》64份,严格按照自治区纪委专项办《开展“五项行动”提升专项治理工作实效的指导意见》(桂纪扶治办发〔2018〕7号)和县纪委《开展“五项行动”提升专项治理工作实效的实施方案》(都纪发〔2018〕37号)关于“各乡镇三家班子成员或县直职能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因典型违纪行为被处以警告以上处分的,成员所在党委(党组)必须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剖析整改”的要求,对2个乡镇和2个县直单位下发《党风政风监督整改通知单》,要求上述单位按文件规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剖析整改并按时上报整改报告。

 

  六是要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紧紧围绕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工作进度,适时建立健全监督工作制度,确保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特别是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实行重点问题和影响面较大的问题优先办理、跟踪督办、限时办结,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推进协作办案、交叉办案、提级办案,切实打通审查调查“最后一公里”。(都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覃舟)
 

 

编辑:严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