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除“村霸”滋生的土壤
“岑溪市归义镇大冲村部分村民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敲诈勒索在当地搞林业开发的山场老板,这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的涉黑涉恶问题。”2018年7月,经该村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并报镇党委同意,报经市纪委批准,放纵村民敲诈勒索山场老板,并且自己也参与私分敲诈得来的钱款的村党支部原书记符锡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一
多行不义必自毙。2018年以来,岑溪市纪委监委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工作推动不力等失职失责问题”等三类问题。随着宣传发动工作的深入,2018年3月初,岑溪市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就分别收到了群众反映归义镇大冲村部分符姓村民以“开路钱”为名勒索山场老板的举报信,而这个“敲诈勒索团伙”的幕后主使,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符锡昌的问题也浮出了水面。
根据群众举报反映,岑溪市纪委监委机关、公安机关综合各方面的情报,发现了归义镇大冲村党支部书记符锡昌参与该村符姓家族敲诈勒索山场老板的问题线索,初步判断认为这是一起涉黑涉恶腐败问题,随即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门调查组,对符锡昌等符姓家族部分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展开调查。
“这次符锡昌家族被抓了7个人,听说都被公安局逮捕了,这回咱村终于可以清净了。”
“他们横行霸道多年,早该抓了。”
2018年3月7日,岑溪市公安局根据有关规定,经该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对涉嫌敲诈勒索罪的归义镇大冲村村民符锡昌、符某义、符某昌、符某壮、符某昌、符某宏、符某材7人执行逮捕。
经查,自2015年底至2017年期间,大冲村符姓家族部分人员以强行拦路为手段,以大冲村二组山场内28元/米的“开路费”形式敲诈勒索在该村合法开采山场林木的陈某等人共计196868元,共分四次以现金的方式收取,第一次2万元,第二次4万元,第三次5万元,第四次8万多元,其中第三次的5万元现金还是由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的符锡昌本人亲自收取。上述收到的款项除去参与拦路的人工费外,被分成80份分到大冲村二组18户人家的手中。据符锡昌的妻子梁某、儿子符某生交代,符锡昌户分得约1300元人民币,已用于其家庭生活开支。
光天化日之下,是什么让这些村民敢于如此胆大妄为?原来正是因为有身为村党支部书记,归义镇党代表、人大代表的符锡昌在为他们“撑腰”。随着调查的深入还发现,符锡昌本人还是这起敲诈勒索案件的主要组织者之一。
作为村支书,符锡昌这个“领头雁”本应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带头给前来村里搞林业开发的老板提供优质服务,但他没把心思放在带领村民勤劳致富、振兴乡村经济上,而是组织村民为非作歹、敲诈勒索,纵容符姓族人为霸一方,并多次纠集人员强行拦路勒索“开路费”,甚至其妻子、儿子也参与其中,并以参与拦路可发工钱的手段引诱村民犯罪,且明码标价白天100?—150元,晚上是白天的三倍。法纪观念淡薄的符锡昌,变成了不折不扣的“村霸”,最终沦为涉恶势力的“保护伞”。
二
“村霸”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成型。“入党后,我将时时刻刻以党员的标准衡量自己,坚守党性,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抵制各种错误言行和歪风邪气。”这是符锡昌1993年写的入党申请书中的一句原话,可以看出他入党的初心是纯洁的。
然而,当符锡昌拥有了20多年党龄的时候,他却成了组织村民敲诈勒索的“村霸”,被开除党籍,实在“事出有因”。据了解,在查处此次敲诈勒索恶性事件之前,符锡昌因在2013年收受该村获得危房改造的村民好处费3600元,于2016年10月被归义镇党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受到党纪处分的符锡昌,本应加强思想改造,加强党规党纪学习,然而他却没有把党纪国法放在心上,最终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滑越深。
党支部的监督作用缺失,也是符锡昌丧失党员的先进性、沦为“村霸”的重要原因。大冲村党支部有党员33人,敲诈勒索案件发生前后,竟没有一个党员检举揭发符锡昌的行为,村委其他干部也没有反映其存在的问题。《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员必须履行“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等义务。是什么让支部党员干部在村支书组织违法犯罪活动时集体“失声”,甚至沆瀣一气“灯下黑”党支部监督作用的短板是重要原因。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2018年9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强调要把抓好党支部作为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党委(党组)书记要亲力亲为,深入支部抓支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责。可见,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意义十分重要。只要各级党委(党组)把《条例》学习好、落实好,必将让“村霸”无处遁形。
三
从符锡昌涉黑涉恶腐败案件来看,从严整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强化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十分必要,特别要重视过程的监管。据举报人反映,符锡昌先后组织村民实施十余次拦路勒索行为,最严重时导致十几辆林场施工车辆滞留山上两天两夜,在其遭到拦路时,先后报警5次,辖区派出所、综治办等有关人员到场进行调解,但一直没有对有关人员进行惩处。据符锡昌本人供述,归义镇政府也有对其进行了约谈问话。如果在第一次接警、第一次调解时能处理到位,及时遏制住事件的发展,并深入调查了解,揪出符锡昌等人的犯罪行径,并对其进行严肃惩处,便不至于养痈为患。敲诈勒索能一次次得逞,也反映出一些干部中存在的动力不足“不想为”、能力不足“不会为”、担当不足“不敢为”的问题,这些也成为某种意义上的“保护伞”,一定程度上滋长了黑恶势力的气焰。不担当不作为的不良作风,损害了群众利益,必须坚决纠正和刹住,让惩戒不担当不作为成为常态。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作为。时代需要各级干部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也需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基层干部更要保持奋发有为、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的精神状态和优良作风,才能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让“村霸”销声匿迹。
打蛇打七寸,挖树先挖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下大力气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不仅要有效治理黑恶势力犯罪,更要彻查和严惩黑恶势力并深挖其背后的“保护伞”,彻底铲除其滋生壮大的土壤,夯实管党治党责任,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岑溪市纪委监委 甘华)
编辑:杜建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