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四个作用” 以专项治理监督实效护航脱贫攻坚——学习贯彻《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心得体会
《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自2018年8月出版以来,可谓是新时代脱贫攻坚事业的科学指引和行动指南。得益于书中观点的指导,去年我县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近期,进一步学习研读,更深受教育和启发,现结合我县2018年专项治理工作谈几点体会。
总书记强调,要发挥政治优势,强力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推动脱贫攻坚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2018年以来,我县充分发挥县四家班子领导、职能部门、派驻机构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四个方面的作用,切实提高监督实效,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全年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案件9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1人,其他问责10人,有力护航我县脱贫攻坚。2019年是三年专项治理工作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们将进一步深化扶贫专责部门监管责任,深化协同联动,深化问题线索排查,深化通报曝光,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各单位各部门主观能动性,扎实推动脱贫攻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发挥县四家班子作用,传导监督压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脱贫攻坚,关键是责任落实到人。要抓好专项治理,就必须在压紧压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上下功夫,坚持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定期听取扶贫工作专题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下沉,吃透政策,摸清底数。扶贫部门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通过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汇聚起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2018年,我县印发扶贫领域蹲点督导实施方案,县四家班子领导结合联系点日常工作每季度开展蹲点调研,以上率下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各级各部门抓牢专项治理工作主体责任。县四家班子领导蹲点调研期间,通过深入联系乡镇、村访问了解情况、排查问题,共发现问题77个,移送县纪委问题线索59条,经核查后转立案1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此外,还收集到意见建议122条,为群众解决饮水、道路等方面难题21件。实践证明,“一把手”经常深入定点帮扶村开展调查研究,定期主动下访,有利及时掌握共性问题,认真研究,推动解决,更有利于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经常化,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常态化,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往深里抓、往实里做,确保党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凝聚监督合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生是最大的政治优势。我们要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民生是个大领域,涵盖衣食住行学教养医等各个方面。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政治机关,在党委领导下,加强与扶贫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共享信息,互通情况,及时解决专项治理工作遇到的问题,处理职能部门发现的线索,整合监督力量,进一步织密民生“监督网”。2018年,象州县纪委与涉及扶贫领域资金项目较多的民政、财政、人社等22个县直有关部门建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协调联动机制,凝聚监督合力。建立健全日常沟通协调机制,每个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全年共组织召开9次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不会找问题线索、问题线索质量不高等15个问题。县职能部门共向县纪委移交问题线索104条,转立案7件。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联席会议机制、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问题线索移送机制、问题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工作情况定期通报机制等五项机制,加强协调联动,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凝聚监督合力。
发挥派驻机构作用,压实监督职责。派驻机构是纪委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首要任务是监督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干部,及时准确发现问题,有效发挥探头作用。派驻机构既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又要推动驻在部门党组(党委)落实好主体责任,可以说是承担着双重职责。2018年,象州县13个派驻(派出)纪检组(纪工委)共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41件,立案41件,结案35件,处分32人;其中派驻县农业局纪检监察组对3名帮扶干部帮扶作风不实问题进行查处;派驻县卫计局纪检监察组共发现9个乡镇卫生院违规收费问题线索61条,转立案20件,有效扫除盲区,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2019年,象州县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督促涉及民生资金职能部门围绕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展系统性的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扶贫专责部门及时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擦亮监督探头,延伸监督触角,督促驻在部门在自上而下的专项监督检查中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和移送一批问题线索,解决整改一批突出问题。
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前移监督关口。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全覆盖,把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交到群众手中,可谓抓住“关键少数”的重要举措,将从严治党延伸到“最后一公里”。2018年,我县不断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将监督的“触角”进一步前移。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本村扶贫项目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施工质量、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积极介入扶贫资金发放的审核、公示等阶段,严格按照流程对扶贫资金的管理、发放等进行监督,督促村“两委”对发放情况及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有异议的,重新进行调查核实,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给乡镇纪委处理。2018年,全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共开展监督检查737次,参与监督事项1588项,发现具体问题278个,督促整改问题218个,向纪检监察机关提供问题线索77条,转立案15件,其中扶贫领域立案11件。事实再次证明,村务监督委员会通过让身边人来监督村干部,极大提高了农村公共事务的透明度,可从制度上防范“小官贪腐”提升专项治理监督实效。
2019年是三年专项治理工作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精神,继续在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上再发力,继续协调发挥各方面作用,全力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专项治理监督实效坚强护航脱贫攻坚。(象州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谭小春)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