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涉黑涉恶,栽了!
“崇左市扶绥县山圩镇平天村那耀屯党支部书记方冠宁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今年4月,被立案查处。”
村支书涉黑涉恶,栽了!
消息一经传出,当地群众拍手称快!
方冠宁案是崇左市纪委监委深挖彻查涉黑涉恶“保护伞”打响的“第一枪”。
案件回顾:
方冠宁是土生土长的扶绥县山圩镇人,当过4年兵,做过8年的民兵营长,担任平天村那耀屯党支部书记35年,更有着长达44年的党龄,在村里可谓是相当有威望和号召力的。然而这一切,就在其被立案侦查的那一刻化为乌有。
2016年2月至3月期间,扶绥县山圩镇平天村那耀屯村民因对本屯发包给个体老板梁某一块地名为“坑客岭”的林地种植桉树所签订的合同有异议,认为承包方违约,便以召开会议的形式推选出本屯村民黄某、卢某7人作为协调此事的代表,负责跟承包方梁某和承包砍伐该片林木的老板陆某谈判索要“违约金”。方冠宁名列其中,在中间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同年6月,林木老板陆某开始进场砍伐林木。方冠宁等7人组织200多名群众以阻挠砍伐方上山砍伐林木的方式,向承包方梁某和砍伐方陆某各索要5万元“违约金”。得逞后,其中6万元用作修缮公路、支付公用支出等,4万元作为参与阻挠砍伐林木村民及7名代表的“工钱”,方冠宁“理所当然”享受了其中的“工钱”。
同年7月,方冠宁再次伙同其余人组织该屯100多名村民阻拦承包方砍伐林木,并要求对方支付5000元作为村民聚餐经费,并同村民一同聚餐。
事后,承包老板和砍伐老板怕方冠宁等人的口越开越大,再发动群众阻拦砍林木、索要钱财等,便举报到扶绥县公安局。
2018年3月28日,扶绥县公安局对涉嫌敲诈勒索的人员执行刑事拘留,同年4月2日,方冠宁向扶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投案自首。
方冠宁作为共产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组织群众参与并阻挠他人砍伐林木以索取钱款,涉嫌敲诈勒索犯罪。今年8月,扶绥县纪委常委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给予方冠宁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案件启示:
党员干部带头遵纪守法,是对党员干部最基本的要求。然而,在该起案件中,身为党支部书记的方冠宁党性观念缺失,不但没有阻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反而参与组织多名村民强行拦路,收取林木老板“开路钱”,“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的匪气在扶绥偏僻山村重现。
“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着村干部。”村干部作为最基层的干部,直面群众,一言一行体现的是党和国家的形象。虽然方冠宁同其他村干部和村民把“劫”来的“开路钱”用作村里的开支,分给参与拦路的村民,但这样的做法与“劫匪”无异,败坏了风气,滋生了腐败的土壤。
该起案件线索是通过公安系统移送所获取的,纪检监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很多村民在其中获利,以至于村民不愿说,不愿主动检举,或是不明缘由只是“跟风”,更有村干部还觉得他们的做法合情合理。查处这个案件我们认识到,黑恶势力和“保护伞”问题线索难挖,案情复杂、牵涉面广,仅靠纪检监察机关一家单兵作战难以彻底打击。我们通过方冠宁案,得出以下启示。
启示一:惩治涉黑涉恶腐败、打击“保护伞”,挖出问题线索是难点
线索少、质量低、跟进力度不足等问题,严重影响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工作的深入推进。对此,必须要变“等米下锅”为“主动出击”,才能解决线索难问题。
针对此问题,崇左市纪委监委把惩治“贪蝇”同扫黑除恶相结合,采取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爆”线索、主动出击“挖”线索、部门联动合力“排”线索等方式,拓宽线索渠道来源。
加大宣传“造”氛围。全市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各种媒介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实时宣传,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网站,开设公告专栏,共发放各类宣传公告、资料50000多份,营造了“全民动员、人人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浓厚氛围。
发动群众“爆”线索。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利用互联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和大数据分析等现代科技手段,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信访举报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便民监督卡等传统手段,拓宽举报方式。
主动出击“挖”线索。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巡察重要内容,并针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开展机动式巡察;积极开展监督巡察、公开接访、定期接访、带案下访和重点约访等活动,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
部门联动合力“排”线索。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职能部门密切协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协商,在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证据收集要求等方面积极沟通,进一步扩大线索来源、提高案件办理水平,形成工作合力。
启示二:必须多部门齐抓共管、协同推进,才能对黑恶势力“釜底抽薪”
黑恶势力犯罪背后往往有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同政法机关协同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既分工负责,又密切协同,做到打击黑恶势力与深挖“保护伞”统筹谋划、同向发力、一体推进,真正实现线索互通、信息共享、工作互动,形成整体合力。
在崇左市已立案的五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中,有四起都是通过同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所完成的。方冠宁案就是其中一起。在该起案件中,公安机关接到受害人报案,对涉案人员立案侦查,并将线索报县纪委监委同步立案、同步调查,最终整个涉案团伙被打掉,违纪人员受到处分。
崇左市纪委监委会同政法机关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明确线索移送反馈的责任单位、具体内容、时限要求和方式渠道。对政法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同时,把打击“保护伞”与公安机关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相结合,对已侦破的涉黑涉恶案件,与政法机关建立联动机制,共同会商、逐案过筛,揪出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
启示三:要把惩治“贪蝇”同扫黑除恶相结合,坚决查处、严肃惩治、公开曝光,才能形成有力震慑、彻底根除
作为惩治涉黑涉恶腐败、打击“保护伞”主力军,纪委监委机关要重拳出击、重点突破,精准打击,从严从快查处,才能打好攻坚战。
崇左市纪检监察机关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结合起来,对涉黑涉恶问题启动直查快办工作机制,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单独登记、专项受理、集中处置。定期开展排查筛选和研判分析,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村霸”“蝇贪”突出问题线索,以及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进行重点督办和挂牌督办。对一些问题比较集中、或者问题线索较多、较复杂但查处阻力较大的案件,深入一线实地查办,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市纪委监委直接查处。
“凭祥市边境贸易服务管理所副所长刘文军参与走私并牟取非法利益,被开除党籍;龙州县上降乡卫生院工作人员黎国敏参与走私,被开除党籍……”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一批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受到严惩。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5件,结案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极大提振了基层群众对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的信心。
为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严查履职不力问题,对有黑不扫、有恶不除,导致黑恶势力坐成大势、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地方和部门,坚持“一案三查”,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责任。崇左市在之前查办的龙州县拘留所在押人员持刀伤人致死事件中,共处理了19人,虽然此事不属于涉黑案件,但是也给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敲响了警钟,避免因履职不力而受到严肃问责。
在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查处一批、通报曝光一批、教育一批。对查处的“村霸”“蝇贪”和涉黑涉恶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互联网、党报党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点名道姓的通报曝光,提升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促使那些仍抱有“侥幸”心理和“闯关”思想的“村霸”“蝇贪”自觉终止违纪违法行为,避免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
此外,崇左市还十分注重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不断探索教育新模式,由市委牵头,在全市开展“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活动,运用九大载体,按照不同级别党员干部、不同时间点等分类,精准化开展九大教育活动,使警示教育真正入耳、入脑、入心,促使全市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鉴,始终绷紧纪律之弦。(崇左市纪委监委 刘思文 罗翠莉)
编辑:杜建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