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区通报2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0日 10:15 打印

  1.平桂区公会镇解元村原村支书谢振东、原村委主任谢振千、原村委副主任梁安强危改工作履职不力及违规套取危改补助款问题。2010年,公会镇解元村支书谢振东、村委主任谢振千、村委副主任梁安强等3人,在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8户农户每户违规领取了危房改造补助款15900元。同时,3人合伙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共计15900元。2018年11月,谢振千、谢振东、梁安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平桂区沙田镇金竹村委副主任、原计生专干冯花庆违规申领国家低保金问题。2013年至2015年,冯花庆在担任沙田镇金竹村委副主任、计生专干期间,在明知自己家庭不符合低保申领条件的情况下,仍申领低保,并违规参与平分低保金,导致国家资金损失16740元。2018年12月,冯花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平桂区纪委监委)
 

 

 

编辑:覃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