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十严禁”督促党员干部“扫墓”又“扫心”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3日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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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前夕,都安县纪检监察机关叮嘱全县党员干部:“清明时节扫墓忙,别忘十严扫心间!”
近期,都安县监委对县卫生院会计集中核算管理中心进行核查。发现该中心13名干部2013年1月至2018年6月间,通过制作虚假的加班考勤和工作记录,每年利用春节、清明等节假日及双休日加班而领取了1714589.64元的加班补助。该会计核算中心未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每月平均加班8天以上,每月加班工作时间超过64小时以上,甚至全年无休,连续上班达365天,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目前,该会计核算中心13名干部已被县监委立案审查。
为强化节假日期间“四风”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在2019年清明、“壮族三月三”将临之际,都安县纪委监委要求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节假日中要经常扫扫心间的“杂草”,自觉遵规守纪,带头倡导移风易俗、文明节俭祭扫的新风尚,自觉做到十个严禁。同时,要求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期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紧盯“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坚持挺纪在前,寸步不让,严督细查,对发现的违反以上十严禁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格实行“一案三查”,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都安县纪委监委 韦绍新)
编辑:马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