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通报3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2日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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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鹿寨县四排镇德占村原党总支部委员、村民委副主任陆贵德民政救济人口动态监管工作失职问题。2011年8月至2017年9月,陆贵德在协助四排镇人民政府开展德占村民政工作期间,工作疏忽大意,核实该村常住人口死亡登记信息不认真,存在向有关部门漏报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陆某某2016年8月病故信息问题,造成国家资金被违规领取合计950元。2018年8月,陆贵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鹿寨县鹿寨镇思洛村党总支部副书记、村民委主任周健敏民政救济工作申报审核把关失职问题。2014年至2017年,周健敏在协助鹿寨镇人民政府开展思洛村民政工作期间,开展分管辖区调查核实工作不扎实,对情况了解不深入,先后发生将不符合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政策的韦某某户列为救济对象并予以申报,以及多次给予韦某某户通过续保审核继续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问题,造成国家资金被违规领取12108元。2018年11月,周健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鹿寨县鹿寨镇思洛村民委副主任韦炳广民政救济人口续保审核工作失职问题。2017年12月,韦炳广在协助鹿寨镇人民政府开展思洛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续保审核工作中,不深入实际调查了解情况,照搬原已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政策的农户名单进行审核,导致不符合享受该政策的韦某某户通过续保审核并获得补助,造成国家资金被违规领取1720元。2018年11月,韦炳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鹿寨县纪委监委)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