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四查联动”织密扶贫领域监督网
2018年以来,苍梧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将全面从严治党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工作主线,积极探索实践扶贫领域监督新形式新方法,运用“四查联动”强化扶贫领域精准监督,持续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换为治理效能。
片区拉网排查。综合运用“委班子成员+县纪检监察干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基层廉洁工作站人员”分片区检查模式,每季度一周期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牵头深入所负责片区乡镇、村、农户,通过查阅台账、实地考察、明察暗访、谈话了解等方式,围绕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是否到位和村党务、政务公开等情况进行“巡诊”,拉网式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018年至今,检查单位(村、社区)770个,入户走访调查3625户,现场责令整改、跟踪督办整改问题316个,向县纪委移交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65条。
专责小组督查。依托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工作督查专责小组,由县纪委监委牵头,联合县委督查室、县府督查室、组织、财政、教育、农业、水利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脱贫攻坚工作作风专责督查小组,围绕扶贫项目、扶贫资金、扶贫基础设施、重点村屯等问题,通过入户走访、查看项目资料、实地考察、扶贫大数据平台比对、“常规督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对涉及扶贫领域的专责部门和134个行政村、11个社区进行扶贫领域“三早一防”( 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防复发)专项督查,重点发现和惩治“虚假式”脱贫、“算账式”脱贫、“指标式”脱贫、“游走式”脱贫、干部作风不严不实、项目实施走样变形和项目资金违规违纪使用等问题,促进扶贫工作“健康”发展,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2018年至今,开展集中专项督查5次,不定期检查20多次,出动督查工作人员280多人次,下发督查通报5期,发现共性问题32个,要求被督查单位落实问题整改163条,向县纪委移送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9条。
派驻机构联查。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以派驻机构驻点办公、定期召开综合监督部门联席会、交叉联合检查等为抓手,压紧压实涉及扶贫领域专责部门“两个责任”和扶贫项目主体方、实施方责任,检查相关单位落实县镇村三级项目备案、三级项目责任清单、一项目一清单等情况,督促专责部门主动扛牢主体责任、履行项目实施过程监管职责,把落实“两个责任”体现到每一个项目、每一项工程当中,对相关单位扶贫政策落实、项目资金落地见效等情况进行全过程“体检”。今年以来,已组织派驻机构开展交叉联合检查1轮,“体检”项目56个。
党委专项检查。充分发挥县委巡察机构尖兵利剑作用,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巡察要求,把脱贫攻坚工作列为巡察监督重点,紧紧围绕群众难点痛点堵点焦点问题,通过“巡察+审计+问责”“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等巡察模式,巡察到镇、延伸到村,及时发现和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直抵基层“神经末梢”。2018年至今,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4轮,巡察单位28家,发现问题118个,向县纪委监委移交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0条。
2018年至今,苍梧县纪委监委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12条,立案185件,占同期立案总数57.99%,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8人,其中涉及科级干部8人,通过“四查联动”主动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占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总量的50%以上。(苍梧县纪委监委 胡桂川)
编辑:李知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