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严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立案13件
防城港市纪委监委紧紧围绕职责定位,打好“三大战役”,严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掌握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43件,立案13件,采取留置措施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注重协作配合,打好联动协同战。加强与政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对重大案件启动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双专班”机制,即纪委监委成立专案组的同时公安机关也成立专案组,对各自管辖的罪名同时开展调查侦查,合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建立深挖“保护伞”会商机制,市纪委监委与市公安局实行主要领导同志“热线”沟通,对重大案件直接对接案情,确保扫黑打“伞”同频共振。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上下联动,对近年来查处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深挖细查每个案件背后是否存在“保护伞”,围绕涉黑涉恶腐败、充当“保护伞”、工作推动不力三个重点,用足监察法赋予的12种调查措施。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工作机制,由信访、案管、专项办和各监督检查室相互配合,对2017年以来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对近年来查处的重大典型涉黑涉恶案件,按照“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要求,扩线深挖。
聚焦重点领域,打好从严快处战。结合防城港市边境地区实际,以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为突破口,以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为关键点,紧盯边境走私、重大项目建设、征地拆迁、海域养殖、码头使用、历史遗留问题等六大领域,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同时,整合办案力量,打破管辖界限开展审查调查工作,用好直查直办、重点督办、指定管辖、异地办案等政策措施。对疑难复杂、基层办理难度较大的案件,及时提级办理,对人情干扰和阻力大的案件异地交叉办理。特别是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建立健全由党风室和案管室统筹协调的涉黑涉恶线索集中排查、研判、移送、处置的快速反应机制,对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直查快办、领导督办,限时办结。如在获悉东兴市公安机关查办关某某黑社会团伙案后,纪委监委主动与公安、检察等部门会商,以关某某案中发现多名农村党员干部的违纪线索,进行深入调查核实,仅用14天时间就完成了从线索处置到立案审查过程,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案件7起。
实行约谈问责,打好责任落实战。主动落实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督促推动各责任单位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压实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职责任务。对重视不够、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措施不力的,督促其限期整改。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袁煌对工作滞后的县(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进行工作约谈,督促扛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的政治责任,增强工作主动性。目前,4个县(市、区)实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立案全覆盖。同时,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防城港市纪委监委 廖廷华 陆地)
编辑:李知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