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区通报2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5日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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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平桂管理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李远君违规套取国家资金、工作失职渎职等问题。2010年至2014年,李远君在担任平桂管理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期间,冒用他人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指标,非法套取国家补助资金75万元用于其本人猪场建设;滥用职权,违规提出并决定由畜牧局干部职工参与集资建设生猪标准化养殖场,以他人名义违规申报国家补助,造成国家专项补助资金损失150余万元;违规把两个因故无法实施的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变更给不符合条件的业主实施,导致国家专项补助资金损失38万余元。另,2017年,李远君在担任贺州市平桂区碧云峰茶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好处费3万元。2018年9月,李远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违纪违规所得已追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原平桂管理区水产畜牧兽医局项目办主任罗义梅、办公室副主任李哲、市场流通服务部副经理汤小宁不正确履职导致国家资金损失的问题。2011年,在原平桂管理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李远君的授意下,罗义梅、李哲、汤小宁在明知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等项目的资金来建设畜牧局干部职工集资的养猪场是不符合文件规定的情况下,仍盲目服从李远君的安排,配合实施非法套取国家补助事宜,导致国家专项补助资金损失150余万元。另,罗义梅在明知李远君通过套取他人的指标建设猪场、擅自决定变更猪场业主等违规行为导致生猪标准化养殖建设项目已经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仍组织相关部门以他人名义签字通过项目验收,导致国家专项补助资金损失110余万元。2018年12月,罗义梅受到留党察看两年、行政降级处分;李哲受到行政降级处分;汤小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贺州市平桂区纪委监委)
编辑:覃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