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州区:助力扫黑除恶 掀起打“伞”高潮
为进一步深化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了解,增强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玉州区纪委监委结合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环境,积极探索“玉州纪检监察模式”,为玉州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纪律屏障。
传递,以纪检监察之名
近日,玉州区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了“走进农家路,宣传扫黑除恶”活动。每到一个地方,队员们便向沿线村民发放《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信访举报宣传单》,介绍纪检监察机关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范围、工作流程等相关规定,重点针对出资分红型、纵容包庇型、站台撑腰型、通风报信型、帮人说情型、打击不力型等六种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受理范围开展宣传。
“你们的宣传手册印的真好,我们农村人也能看得懂,我们在生活中发现保护伞线索,就可以照着本子上的电话向你们举报。”一位村民在接过信访举报宣传单后,看到宣传单上印有黑恶势力“保护伞”常见类型介绍、扫黑除恶热线电话后说。
监督,合政法之力
玉州区纪委监委贯彻落实“三双五强”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两个一律”“一案三查”的工作要求,加强与政法机关联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玉州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与政法机关联合是玉州区纪委监委立足玉州实际,为加强“打保护伞”探索更有效的执纪执法途径。政法机关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将案件办理的有关情况,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实行“四必问”“五必查”措施,对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报送的涉黑涉恶案件情况,逐条逐件筛查摸排。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与政法机关联动合作,有助于打造玉州破“网”打“伞”的品牌亮点。
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说,每位群众都是观察员,发现身边涉嫌“保护伞”和腐败问题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与政法机关成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合作单位后,要当好扫黑除恶监督员,时刻压实政法机关扫黑除恶的主体责任;同时也要当好宣传员,给周围的群众,多多宣传纪检监察“打保护伞”工作,让大家对“打保护伞”工作都有所了解,为玉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玉州区纪委监委 沈晶晶)
编辑:李知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