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补战胜本领“恐慌” 重整行装再出发
“……第四十五条: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做出如下处置……(四)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孩子已在身边沉睡,而我也趁着睡前多背几条监察法。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实施后,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要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对审理工作提出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这让已从事8年审理工作的我也感到无所适从。本领“恐慌”,唯有恶补,挤着睡前、吃饭的时间背法律法规,遇到弄不明白的就向单位前辈及检察院转隶过来的同事或是上级审理部门请教。
2018年4月中旬,博白县监委查办了成立以来的首例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该案后来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与我们调查结论一致。想起这漂亮的“一仗”真是让我感慨。“以前是移线索,现在是移案卷材料和证据,纪委监委要对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一竿子插到底’,涉嫌违法犯罪部分的调查结论和收集证据将直接提交法庭,直接面对辩方律师,如果证据材料有一点瑕疵,很可能会导致整个案件被推翻,所以案件审理工作一定要慎之又慎,让我们每一件移送案件都做到移之能诉,诉之能胜,胜必全胜!”在案件研究部署会上,分管案件的领导郑重的对我们说,让我们深感压力,同时也激发了我们恶补监察法的动力。
案件审理时限原则上应保证有一个月的时间,但监察体制改革后,为了实现与检察机关的无缝,要求调查结束后要尽快将案件移送检察院,所以留给审理的时间不多,这样就要求我们要更高效地审理把关案件。
首例移送案件,一定要“一炮而红”。我们审理人员充分运用自己之前审理工作的经验和恶补的知识,对案件审查调查的事实、证据、程序以及取证来源是否规范等进行详细审核,并对法律适用、案件定性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
14天,从初核到移送司法机关,我们仅用了14天,就将庞某某多年来,利用职务之便,在协助政府办理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非法收受22户危改户好处费3万余元的违纪违法事实调查清楚,并移送司法机关,这么高的效率,让我深切地感受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反腐阻力在减小,查办案件更加权威高效。
“重整行装再出发”这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对每一位纪检监察人提出的号令,在这场改革中,我看到了变化和希望,同时身处改革之中,我必定要顺势而为,特别是监察法的实施标志着“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走向制度化,这要求我们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转变工作思维方式,提高政策把握能力与业务知识水平的现实需要。
这一年来,我将自己恶补和累积的业务知识,运用到工作中的点点滴滴,尽职尽责担当,让自己的胸中深藏纪检人的责任和信仰。今后,我将继续在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中不断探索前行,不断谱写一个又一个的正风反腐新故事。(博白县纪委监委 梁丽垚)
编辑:刘亭妗